银行服务问题研究

广西村镇银行发展问题研究

村镇银行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它是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遵循盈利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进行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具有商业银行的职能和特征。

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推动农村地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先后出台多项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地区。2006年12月20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并以四川、青海、甘肃、内蒙古、吉林、湖北六省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2007年1月22日,中国银监会进一步出台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试点地区村镇银行的设立、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等问题。2007年10月12日,中国银监会把农村新型金融机构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31个省市区。为了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设,2010年5月18日,财政部颁发了《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村镇银行,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2010年9月25日,财政部又颁发了《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县域金融机构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的部分,按2%的比例给

予奖励。对年末不良贷款率高于3%且同比上升的县域金融机构,不予奖励。2011年7月25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组建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各地都开始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2011年第一节度末,全国开业的村镇银行已达400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

目前,国内已有学者分别对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1],村镇银行的发展现状[2]和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3]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研究。李晓健根据广西农业特征、从拓展东盟市场的视角,提出要加快村镇银行的发展,从而支持广西特色农业的发展,增强广西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4]同时,他还对广西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给出了促进广西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建议。[5]

一、广西村镇银行发展概况

随着全国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广西也积极地进行村镇银行的组建,满足农村地区发展对金融服务的需求。2008年6月30日,广西首家村镇银行——平果国民村镇银行的开业拉开了广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序幕。平果国民村镇银行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是由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组建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它的成立为广西农村金融市场带来了挑战、竞争和活力,并对广西农村金融改革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具有重大的意义。同年,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桂林银行作为发起人成立的兴安民兴村镇银行于11月26日开业。

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广西已有13家村镇银行,分别为: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兴安民兴村镇银行、田东北部湾村镇银行、柳江兴柳村镇银行、东兴国民村镇银行、临桂国民村镇银行、钦州灵山泰业村镇银行、田阳兴阳村镇银行、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横县桂商村镇银行、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容县桂银村镇银行、宾阳北部湾村镇银行。其中,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5家,桂林银行发起成立的有3家,广西北部湾银行发起成立的有2家,柳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广西兴安农村合作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东莞银行发起成立的有1家,如图1。

图1截止2011年第二季度末,各银行在广西发起成立村镇银行的数量(略)

至今,广西村镇银行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拓宽了农村地区的融资渠道,为三农、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便捷的金融服务。比如,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始终坚持村镇银行“小额、分散、流动”的原则,根据该县的经济特点来开发贷款产品,先后开发了农户联户担保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业企业担保贷款、林权证质押贷款、个体工商户抵押贷款、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等产品,并根据产品特点采用不同的担保方式,有效解决平果县域的“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资金需求,增加了企业和农户的经济收入。2011年,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获得全国首届“十佳村镇银行”称号。截止2010年12月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各项存款余额20611万元,贷款余额22935万元,实现净利润856万元。户均贷款余额为34.82万元,其中贷款余额在50万元以下的有462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

73%;个体工商户贷款、农户贷款、小企业贷款占总额比例分别为44.23%、16.08%、14.26%,如图2。[6]广西兴安民兴村镇银行截止2010年12月31日各项存款余额6.41亿元,较年初增加3.31亿元,增幅106.96%;各项贷款累计发放742笔,贷款余额4.2亿元,较年初增加2.19亿元,增幅108.95%;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8亿元,占贷款总额70.84%,贷款市场占比跃居全县第四位。[7]据《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稳定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末,广西村镇银行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7.86亿和13.3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6.18%、和135.47%,存贷比为74.86%,同比下降16.17%。

图22010年末,平果国民村镇银行贷款余额构成情况

二、广西村镇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信誉低,吸存能力差

村镇银行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公众对其了解还不够,部分人认为村镇银行是“私人银行”,缺乏信誉,不愿到村镇银行存款,而更愿把钱存到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这导致村镇银行在吸收存款的业务上处于劣势,竞争力不如其他农村金融机构。

广西村镇银行的社会信誉低究其因,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广西村镇银行2008年才成立,成立时间较短,还未形成足够的影响力,实力有待进一步的提高;二是,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对村镇银行的定位、意义及其金融产品缺乏足够的认识;三是,村镇银行的注册资本比较低,各出资人均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以国家信用为后

盾的商业银行相比缺乏“安全感”。另外,村镇银行主要设立于农村地区,居民收入水平不高,农户和中小企业的闲置资金有限,客观上造成了村镇银行筹资困难。目前,村镇银行还存在支付清算渠道不畅通,网点少等问题,这导致其便利性不足,对潜在存款客户的吸引力下降。

(二)经营成本高,盈利水平低

广西村镇银行的客户主要是农民,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较多,利润率本身较低,而风险较高。农民居住比较偏、散,客户贷款具有频繁、额度小等特征,导致经营成本高,影响村镇银行的经济效益。村镇银行机构的小型化、分散化,在应对储户提现和其他日常运营问题上,所需的高流动性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相对较高,形成活期存款、各种汇兑头寸较少,资金成本相对较高。与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相比,广西村镇银行经营规模偏小,缺乏规模效应,盈利水平比较低。

(三)面临情况复杂,经营风险较大

广西村镇银行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政策风险和政策风险农业自身的风险。信用风险是由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村镇银行的主要客户是农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这些对象的信用记录不完善,大多未纳入征信系统,因此无法运用传统的评估方法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这使村镇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高于一般商业银行。政策风险主要是由于村镇银行的成长时间比较短,相关的政策具有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比如,人民银行对村镇银行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是否放宽这一问题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2010年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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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机构应按照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村镇银行监管的意见》中提出的“宽进入、严监管”的标准,严格根据其中规定的监管内容对村镇银行进行监管。村镇银行的经营具有高风险性和较低抵御风险能力的特征,监管部门应要求村镇银行建立起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风险控制机制。对村镇银行发展中出现的偏离“三农”目标的问题加强监管,保证村镇银行将绝大部分的资金用于农村建设,保障辖区内的农户、个体工商及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六)加强员工培训

金融业是知识密集型的服务性行业,员工职业素质和服务水平的高低对村镇银行的竞争力有重大的影响。因而,村镇银行应重视对员工的理论知识、业务技能、服务态度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理论知识是从事金融行业所必备的基础,对员工的工作质量及其自身发展有重大的作用,同时也是村镇银行培养中高层经营管理人才必不可少的内容。在为顾客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员工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态度综合反映了村镇银行的整体实力和形象,是员工培训中的重要内容。(作者单位:武鸣县财政局,广西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