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安全维稳工作讲话

区政府决定召开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协调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配合,抓好落实,全面推动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全区消防安全工作,为建国周年大庆营造良好的环境。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根据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薄熙来关于加强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及市政法七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自去年六月以来,我区陆续开展了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具体体现在:一是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各有关镇街、有关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可靠保障。二是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公安消防部门认真筹划,周密部署,对全区高层建筑逐栋进行排查,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目前,全区已验收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共165栋,其中超过100米高层公共建筑2栋,超过50米高层建筑76栋。三是整治效果比较明显。在摸清全区高层建筑底数的基础上,区公安消防支队对每一栋高层建筑进行了全面检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67份、《重大火灾隐患通知书》4份,整改火灾隐患300余处,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3件,罚款4万余元,有效地整治了高层建筑中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四是宣传教育的手段丰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高层建筑的管理单位在所在建筑内的醒目位置张贴了消防安全警示标语和宣传漫画“三提示”图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丰富了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性,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五是综合作战的能力增强。区公安消防支队及时启动防消联勤机制,对高层建筑灭火设施、消防车通道及扑救场地等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火灾事故处置程序,提高了部队处置高层建筑火灾的综合作战能力。

但是,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当前我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消防设施不到位。城区九十年代的建筑,普遍存在消防设施应设未设、质量性能差、功能不全,以及建筑因后期改变使用功能而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等先天性火灾隐患。有的建筑虽然按要求安装了消防设施,但在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善,甚至无人管理,致使设施残缺不全、无法使用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部分高层建筑未经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在高层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中,排查出满庭芳小区b栋等三栋高层建筑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三是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难,火灾隐患整改资金落实难。在全区高层建筑中,部分高层建筑由于属于多业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及维修资金难以落实,同时,部分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无统一的管理人员,导致小区内消防管理滞后,消防设施无法及时保养,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四是高层建筑业主和使用单位对高层建筑本身潜在的隐患认识不足,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五是高层建筑周围环境不利于灭火工作有序进行。有的高层建筑四周空地平时停靠车辆多,摆摊设点多;有的周围栏杆、高空电线多,还有的乱搭乱建临时设施,导致火灾扑救时消防车辆无法靠近消防水源处,登高消防车辆无法向起火建筑停靠和操作。六是相关部门参与不主动。少数部门未充分领会新《消防法》中“部门依法监管”的深刻含义,不明确自身应当承担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能,参与专项整治工作不积极、不主动。同时,高层建筑具有结构功能复杂、人员密集、可燃物多等特点,一旦发生火灾,人员疏散困难,非常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今年“1。2”乌鲁木齐德汇国际广场、“2。9”央视新址主楼的配楼发生的特大火灾就是典型的例子。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是薄熙来书记5月18日在全市政法稳定工作汇报会上交办的政法七项重点工作之一,是市委、市政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区委、区政府十分关注和重视的工作。7月24日上午,市政府又召集全市各区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门会议,对该项工作作进一步的强调和部署。为此,区政府也相继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明确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我区范围内利用5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的专项行动。因此,我区各级各单位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高度,以战略的眼光和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凡是我区涉及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单位和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五落实”(时间、地点、措施、责任人员、经费),强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增添举措,健全机制,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在预防、关键在落实责任。因此,全区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一定要牢固树立防范重于救灾的理念,正确处理好灭火救援与整治火灾隐患的关系,进一步强化举措,健全机制,从根本上提升高层建筑预防火灾的能力。重点要在五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上下功夫。《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也就是说,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任何一方都十分重要,都要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政府统一领导,要求我们各有关镇(街)在这次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要真正统一起来、领导起来,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区域内的高层建筑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要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火灾隐患,镇(街)领导尤其是在座各位分管领导,一定要牵头整治、现场督办、协调解决、全部消除。要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评内容。要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和系统行业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今天参会的区级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主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已经有关文件确定的职责分工,要不折不扣、坚决有力地执行好、实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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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职能职责,形成联动机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不仅仅是消防部门一家的事,在工作中,各单位、各部门间一定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不推诿扯皮,要形成合力,形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确保预定工作目标的实现。区公安消防支队要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修订和完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和灭火救援演练,强化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战术水平和实战能力。要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水平。区国土房管局对未经消防竣工验收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国土房管证,并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对公房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评定,督促物业管理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区建委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贯彻执行消防规范标准,对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筑工程,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高层建筑,严禁投入使用;加强对高层建筑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监管,对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要依法惩处,对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否则一律不得批准其开发或建设新的工程项目。区规划局要将高层建筑消防扑救面、扑救场地、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等作为规划审查的重点要素,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负责查清高层建筑周边违法建筑,督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拆除,确保规划消防车通道的落实。区水务局要指导自来水公司维护高层建筑公共供水基础设施,确保应急水源供应和供水设施完好。区市政园林委要会同公安交警、消防等管理部门确保消防车道畅通。区安监局要将各单位、各部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纳入综合监督内容,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要积极进行协调和监督。区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作好消防宣传工作,提高群众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意识,营造民众关注、关心和参与消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政府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真抓实干,绝不能让工作只停留在安排部署上,简单的以文件套文件、以方案套方案,简单召开会议应付了事,要下大功夫、用真力气,这样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向区委、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有个交代。要通过高层建筑消防等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专项整治行动,达到“八个100%”,即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率;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高层建筑、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整改率;消防设施设备完好率;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合格率;50米以上高层建筑灭火救援预案制作率;应急疏散演练率;从业人员、消防控制室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率;高层建筑施工现场检查率要达到100%。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和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控制较大火灾和一般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同时,区纪委、监察局及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支队要加强督查、监察工作,对高层建筑隐患的整治要采取明查暗访和督察回头看的办法,强化责任追究和落实,对因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到位而影响整个行动进度或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决不姑息。

同志们,这次会议内容丰富,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单位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扎扎实实地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为建设和谐、平安和国庆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