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1、配备2至4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严格审核系统所发布消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如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其中,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备份,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和保存。实行每天进行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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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发布的信息,我们会对信息日志的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的记录,并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关键字过滤,对敏感的字和词组进行过滤

5、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采用多种硬件、软件技术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加密。(1)从中国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规。(2)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