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信息通知

各乡镇(管理区)党委、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党(工)委、党组、党总支部、党支部:

为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根据《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方案》和《自治区关于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设推进情况,现就采集和报送高层次人才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入库人才范围和条件

(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正职领导人员;

2、规模以上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

3、全国青年企业家获得者

(二)专业技术人才

1、在**市工作的两院院士:

2、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

6、地区级拔尖人才;

7、博士后、博士、硕士;

8、其他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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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入库人选信息表》、《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入库人选电子信息填报说明》,请登陆**市党建网公告通知栏内下载。

联系人:**

联系电话: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