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互助会操作思考
一、党员互助会(站)的设立
农村党员互助会(站)是在乡镇(工业园区)党委直接领导和管理下,以实施党内互助帮扶为主要职能的党员互助性组织。旨在通过建立党员互助会(站)形式,发扬党内团结、友爱、互助精神,进一步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二、党员互助会(站)的设置
乡镇建立一个党员互助会,每个村建立一个党员互助站,村互助站属乡镇互助会分支机构。互助会、互助站隶属于乡镇党委、村党支部管理。
乡镇党员互助会、村互助站分别设置在乡镇党员服务中心、村党员服务站内,在党员服务中心、党员服务站外增挂互助会、互助站标识牌。
三、党员互助会(站)会员构成
1、乡镇党员互助会会员以乡镇机关党员干部、县直部门派驻乡镇单位党员干部、村互助站站长等人员为主体组成。
2、村党员互助站会员由村支委和农村党员(自愿加入)组成。
四、党员互助会(站)负责人的产生
互助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副会长各1名,设委员2名,名誉会长由乡镇(工业园区)党委书记担任,会长由乡镇(工业园区)分管党建工作的副科级领导担任,副会长由担任过副科级以上实职的离退休干部担任或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委员由全体会员选举产生。村互助站设站长1名,由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委员每两年选举一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选举的,经半数会员同意,可提前和延期选举。
五、互助会(站)的职责
1、会长职责。(1)负责互助会日常工作;(2)负责互助会有关会议活动的组织和安排;(3)负责互助会互助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4)负责对全乡(镇、工业园区)各互助站工作的指导;(5)负责组织两年一次的副会长、委员的换届选举或临时选举;(6)做好互助会其它有关工作。
2、副会长、委员职责。(1)协助会长做好会内日常工作;(2)协助会长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联络工作;(3)协助会长做好党员互助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4)协助会长分头抓好对下设各互助站的指导工作;(5)协助会长组织好两年一次的副会长、委员的换届选举或临时选举;(6)抓好会员发展工作;(7)协助会长做好互助会其它有关工作。
3、站长职责。(1)负责互助站内日常工作的安排和落实;(2)好站内党员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3)做好结对帮扶的组织、联系和协调工作;(4)做好党员互助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工作;(5)做好两年一次的委员换届选举或临时选举工作;(6)做好会员发展工作;(7)做好乡镇互助会布置的其它工作。
六、互助会(站)帮扶内容
1、资金帮扶。通过发放党员互助金,对遇到生产、生活困难的党员以及老弱病残困难党员实施帮扶。
2、物资帮扶。通过发放或赊销农药、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物资,帮助困难党员组织生产或开展生产自救。
3、技术帮扶。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到产业基地学习等方式,帮助困难党员学有一技之长,增强创业致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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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2、组织调研,抓好组建。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要组织开展调查、调研活动,通过发放《党员情况调查表》、《党员互助会征求意见表》、召开党员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征求党员对建立互助会(站)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掌握党员的入会意向。并在调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互助会(站)的组建工作,选好配强互助会(站)工作力量,帮助制定好互助会(站)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年度的活动作出详细的安排,为党员互助会(站)的实施起好头、迈好步。
3、强化指导,开展活动。各乡镇(工业园区)党委要认真指导互助会(站)组织开展好党员互助帮扶活动,做到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员大会,开展2次以上会员认捐活动和1次以上社会募捐活动。定期在“七·一”和春节期间开展慰问困难党员活动。
4、健全机制,注重实效。一是要明确乡镇互助会、村互助站工作职能,建立会长、副会长、委员和站长工作职责,实行岗位职能、工作职责制度上墙。二是要建立互助会(站)日常工作制度。要求乡镇党员互助会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会员代表会议,通报上一季度党员互助会活动、工作开展情况,讨论和部署下一季度工作安排,实行工作决策表决制,对帮扶对象的确定、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必须通过2/3会员表决同意方可实施。三是要建立互助会活动台账。由乡镇互助会理事每月对乡镇互助会、村互助站帮扶活动情况进行登记,并下发反馈意见表征求被帮扶对象的意见。五是要建立工作考评制度。每年对结对帮扶双方进行一次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内容。除老、弱、病、残党员作为互助资金定期扶助对象外,其他受助党员凡被考评不合格者,取消资金、物资帮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