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医疗信息请示报告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环节缺陷,各科室凡有下列异常医疗信息及情况,必须及时或1-2h内向医务科或院领导报告(正常班时间报告医务科,节假日或夜间报告总值班或院领导)。
(1)发生医疗事故,严重差错或医疗问题,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2)患者诊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或严重并发症,或患者病情危重,家属对诊断、治疗效果不满意,有发生医疗纠纷征服兆的。
(3)同时收治3个或以上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涉及法律、政治问题及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4)凡有大手术,需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5)需紧急手术的患者无行为能力且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6)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7)副主任医师以上或特殊工种的医务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8)患者在输血过程中发生严重输血反应时。
(9)发生局部院内感染、疾病流行或发现特殊病病例、特殊症状病例时。
(10)在医务活动中,存在难以处理的突发情况时。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
2、全程医疗质量控制实施方案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真正做到检查到位、处理到位、告知到位、记录到位、签字到位、会诊到位;新病人必须检查、病重危病必须谈话、危重患者必须签字。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三级管理体系。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专家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暂挂靠在医教办。
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收住院。(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收住院;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手术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
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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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考核方法和奖惩制度
1、门诊医疗质量由各门诊部负责考核、统计;基础质量由医教办、护理部等职能处室负责考评。住院医疗环节质量由质控办牵头对正在诊疗过程中的“活病历”随机抽查,按考核表内容逐点考核,一般每个月对每个医疗组考核1-2次;终未质量主要由病案室质控组负责考评。
2.分析各项诊疗活动对整体医疗质量的影响程度,对各质控点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按合格(√)、轻度缺陷(1)、中度缺陷(2)、重度缺陷(×)分为四个级别进行定性标化,并在质控考核表扣除相应分值。具体评分要求如下:①病房医疗质量监控量化考核的满分为80分,如检查的各项所得总分大于64分为合格。②各质控点(考核中每单项)检查实得分数占应得分数的百分数≥80%者为合格,70%~79%为轻度缺陷,60%~69%为中度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