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刚才,市金融工作局、相关金融机构分别发了言,大家既总结了成绩,也分析了问题,同时提出了下步工作的主要措施,总体来看,大家都情况明、思路清、措施实,成绩值得肯定,市委、市政府也是满意的,提出的工作建议我都赞同,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真研判,准确把握金融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
从国际形势来看,2021年全球经济基本面好转是大趋势,世界经济有望出现恢复性增长。但作为全球最大经济体的美国,为了维持短期的社会、政治、经济稳定,推出超宽松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3月11日,美国总统签署了总额达1.9万亿美元的疫情纾困法案,对于全球货币政策和资本市场关联性持续上升带来不稳定因素,货币供给大增,市场笔扫千军整理波动加剧,资本市场如临大敌,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输入性通货膨胀风险增大。
从国内形势来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央行年度工作会议都对今年金融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主要释放以下信息:一是2021年坚持稳健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这与20**年提出的“保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表述基本一致,体现出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避免了政策“急转向”,增强了市场信心。相比20**年,2021年货币政策取向的表述中多了“精准”和“合理”两个词。“灵活精准”,就是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发挥结构性政策工具的灵活、精准优势,调整货币政策力度、节奏和重点,实现金融活水的精准滴灌,平滑经济大幅波动。“合理适度”,就是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二是金融风险管理聚焦新领域。重点强调了对互联网平台公司金融活动、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以及支付领域的强监管要求。三是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提上日程。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带动存款利率市场化。四是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成为新亮点。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机制,通过健全顶层设计,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发展领域倾斜。
从巴中工作现状看,金融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实体成效明显,风险防控扎实有力,金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持续提升。这些成绩可圈可点、来之不易,凝聚了大家的心血和智慧。但是,总体来看,巴中金融工作起步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还处于较低层次,主要存在三大突出矛盾:一是金融需求旺盛与市场供给不足的矛盾。全市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中小企业,平均每年融资需求都在千亿上下,辖内金融机构每年贷款投放规模仅500亿元左右,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同时,虽然去年全年新增存贷比为95.57%,贷款增速排川东北第一位,但贷款余额仍未突破千亿,存贷比分别低于国、省平均水平16.59、12.23个百分点,说明还有很大增长空间。二是金融市场需要稳定与金融风险持续增大的矛盾。不良贷款“双升”,去年末,全市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余额31.98亿元,较年初增加5.18亿元,不良贷款率3.43%,较年初上升0.1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压降、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市属国有企业偿债难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考验。三是金融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与干部经济金融专业素养偏低的矛盾。要懂经济首先要懂金融。但现实工作中懂现代金融的党员干部比较少,外行管内行的现象客观存在,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形势和金融政策,束手无策、应对乏力,如何运用现代金融手段助推经济发展,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这些问题都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创新思路、补齐短板。
二、深度融合,推进金融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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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规范日常监管。一要持续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各区县金融监管部门要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化金融领域正风肃纪,规范权力运用,防控廉政风险。二要严格履行地方金融属地监管责任。市金融工作局牵头,要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体系,加强行业监管和抽查检查,用好专业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力量,发挥地方金融监管法规“利剑”作用,严肃查处地方金融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地方金融市场,净化行业发展环境。三要加快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全面梳理地方金融组织事权责任,制定监管工作指引和责任清单,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步加强地方金融干部队伍建设,开展金融干部“上挂下派”,提升金融行业人员专业化素质和地方监管水平。
(二)深化政银互动。一要搭建对接交流平台。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企业、服务企业,建立和完善政银企对接协调机制,积极搭建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金融部门与经济主体对接平台,创造条件让银行和企业深度沟通交流,消除信息壁垒。二要深入实施财金互动。市财政局要健全财政金融奖补贴息及风险分担机制,研究落实普惠小微企业担保增信支持政策,及时兑现财政奖补、贴息资金,发挥各类风险基金分险作用,激发金融机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优化对公存款调配制度,重点考评银行机构信贷新增、支持化债、新增存贷比、融资服务等指标,定期调整,动态管理。三要持续培育有效金融需求。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扎实推动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准备、提供项目贷款要件资料,高质量提供融资要求,争取贷款早日发放、项目早日推进。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银行机构对贷款资金使用的规定,按期还本付息。同时,要强化贷款项目推进建设,杜绝“半拉子”“烂尾”工程,充分发挥资金绩效,营造稳定、持续、诚信的政银合作环境和一流金融营商环境。
(三)强化督促调度。一要强化沟通协调。经济金融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经济金融发展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信贷风险补偿机制、风险防控处置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动态调度、常态推进。二要建立“红黑榜”工作制度。参照省对市州的做法,将金融业增加值、存贷款增速、保费收入、直接融资等重点金融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对县区“红黑榜”管理,评价结果按季全市通报。三要逗硬实施考核激励。市目标绩效办、金融工作局牵头,要加强对融资对接、金融业发展鼓励政策兑现落实、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金融风险防范处置、金融资本投入工作的目标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