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两会信访稳定工作考评细则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心校,县管各学校:

xxx教育体育局制定的《2012年“双节”及省“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考评细则》,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xxx教育体育局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2012年“双节”及省“两会”期间

信访稳定工作考评细则

(一)领导重视程度(5分)

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信访稳定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稳定工作出现的情况和问题。查阅会议记录,每缺1次扣1分。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5分)

1、1月9日前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表,按时上报得2分,否则不得分

2、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落实包案领导、化解方案和稳控措施;及时上报得3分,否则每缺1项扣1分

(三)党政领导轮流接访(5分)

1、轮流接访日程表在接访室门前公示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领导轮流接访登记记录规范得1分,否则不得分

3、有领导接访批示案件台帐得1分,否则不得分

4、认真坚持党政领导接访,暗访督查时当日接访领导按日程接访得2分,否则不得分

(四)值班及信息报告(5分)

1、制定特殊敏感时期信访稳定工作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否则扣5分

2、认真坚持日报告制度,每漏报1次扣1分

(五)来县及越级上访(80分)根据越级上访批次,逐项扣分

1、非正常上访。发生赴京非正常上访初访的,每人次扣30分;发生赴京非正常重复上访的,每人次扣60分。

2、集体上访。发生来县委、县政府门口集体上访初访事项,单位接到通知后,主要领导能及时赶到现场做劝返工作,人员及时疏散的扣5分;人员滞留1个小时以上的扣20分;发生来县委、县政府门口重复集体上访和到市信访接待中心集体上访被登记及到市委、市政府门口集体上访事项,每批次扣30分;发生赴省集体上访,人员及时疏散的,每批次扣40分;发生赴省集体上访被登记和到省委、省政府门口集体上访造成影响的,每批次扣60分;发生赴京集体上访被登记的,每批次扣80分。

3、个人上访。发生赴国家信访局和省信访局个访事项,每批次扣10分;发生赴省委、省政府及省“两会”会场和代表驻地个访事项,每批次扣20分。

xxx教育体育局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第二篇:信访工作考评细则2015年度信访工作考评细则

一、考评范围

市直部门、省直部门

二、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信访工作考评分值为2分,实行减分制。

(一)信访基础工作(0.5分)

1、信访工作制度建设(0.3分)。认真贯彻学习《信访条例》和新出台的信访政策和规定(0.05分);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支持保障机制(0.03分);设立信访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信访工作人员(0.06分);规范信访工作流程(0.05);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0.1分);制定本单位年度信访工作计划、工作方案、总结年度信访工作(0.06分)。

2、信访源头预防工作(0.5分)。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对可能影响信访稳定的因素开展科学系统的预测、分析、论证和评估,未开展的不得分;因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的,集体访每批次扣0.03分,单人访每件次扣0.01分;因此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扣分0.05分;处置不力在全市或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取消当年考评资格,直接列为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

1

3、信访隐患排查稳控工作(0.15分)。按市信访局要求在每个季度和国家、省重要会事、敏感时期、重要节日之前,认真开展信访隐患排查稳控化解工作,并按规定时限报送排查稳控化解情况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每少报一次扣0.03分,迟报一次扣0.01分;排查出来的信访隐患化解率要达到80%以上,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03分;因漏排发生越级访的每件次扣0.05分;扣完为止。

(二)信访接待、调处及答复工作(0.3分)

1、接到市信访局通知,事涉单位信访工作人员需在30分钟内到达上访地点做接待、调处、劝返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工作的每次扣0.02分;落实领导接访制度,集体访超过20人以上的,事涉部门信访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到上访地点做接待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到达现场工作的每次扣0.05分

2、信访事项所属的事涉部门,未按时出具实体性受理告知单的每件次扣0.01分;未按时出具答复意见或答复意见不规范不能进入复查程序的每件次扣0.02分;送达回证、佐证材料和相关汇报材料不规范的每件次扣0.01分

3、未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有效初信和未反馈落实情况的,单访每次扣0.02分,集体访每次扣0.05分

(三)来信、网上投诉工作(0.2分)

2

1、市级以上信访机构登记、转送和交办的来信、网上投诉信访事项,事涉单位未按期及时受理的每件次扣0.05分;转交办的案件未按规定时限出具答复意见、送达回证、佐证材料、结案报告和相关汇报处理卷宗的每件次扣0.1分;迟报每件次扣0.05分,未按期办结的每件次扣0.15分

2、市级以上信访机构登记、转送和交办的来信、网上投诉信访事项,事涉单位的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每低于全市综合平均值一个百分点扣0.02分

(四)转办、交办、督查、督办案件的办案工作(0.2分)

1、对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出具答复意见、送达回证、佐证材料、结案报告和相关汇报处理卷宗的,每件次扣0.03分;迟报每件次扣0.01分

2、因事实不清、适用政策法规不当、处理意见不妥、佐证材料不足等原因被退回重新办理的每件次扣0.03分;因处理失当、解决问题不到位或处理意见未在规定期限内落实的,导致信访人越级访、重复访的每件次扣0.05分

3、对上级要结果的转交办案件、市领导接访案件、专项监督检查的案件、进京(重复)和非正常访等信访案件,要逐件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少包案一件扣0.03分

4、省、市级确定的处理意见,未在规定时限落实的每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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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作部要对全体师生员工进行长期、广泛、深入的安全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防火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师生安全意识,使师生熟知有关安全制度和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减少安全隐患,防范于未然。

春节、自治区两会期间信访稳定工作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全工作部教职员工的平安幸福生活,学工作部一定会切实、稳妥的做好此项工作,让社会安定,让学工作部职工放心、安心、舒心、开心的过个好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