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考核工作的意见
集团公司:
目前,指标层层分解,考核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递的资产经营责任体系,初步形成了“预算管理、业绩考核、年度审计、绩效挂钩”的联动工作机制和经营业绩考核。班子建设考核与内部管理考核的全方位考核机制,逐步完善了以“结合实际分类考核,突出重点强化约束”为目标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把业绩考核作为加强管理的重要手段,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经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确保了公司正常、有序高效运作,现对考核、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集团审计、考核中心是常驻机构首先要了解集团所属公司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指标对各公司经营计划(董事会下达)考核指标要清晰,才能够更好地指导督促公司较好地完成经营计划中的各种任务。
二、考核、审计时间可分为季度、半年、年底等。
三、考核的及时性和实效性、警示性,充分体现考核严肃性。
四、考核文件下发前与被考核对象进行一次沟通,尽量避免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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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高审计考核人员的学习力,走专业化、科学化道路,建设一支过硬的审计考核干部队伍,从而提供人力保障。
六、加强沟通与反馈,落实一个有效沟通的工作载体,从而保证审计成果及时转化。
七、监事会与审计考核中心的职责、权限要明确。
八、要重视审计考核前准备工作,明确各审计考核项目工作重点和审计考核的方法步骤。
九、建立一个扎实可行的工作环节,从而打实审计考核质量的工作基础。
云南大众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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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审计工作意见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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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严格审计监督,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农业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和完善2011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区农村财务全面实行了村账镇代理的管理制度,镇农经部门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管理监督,民主理财人员对村组集体财务的监管也由事后前移到事前,通过强化财务监督,杜绝了一些不合理开支,农村财务管理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但是,农经部门平时对村集体财务的监督仍1
然存在局限性,不能够系统地掌握全面情况,而民主理财人员的专业水平也决定了民主理财的质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为加强对农村工作的目标考核,加强对农村干部的任用管理,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地、定期地开展农村内部审计就显得十分必要。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党对农村各项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提高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有利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正建设;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
根据农村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2011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在做好政策法规执行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管理审计,农村财务收支审计,村干部任期目标和离任审计以及“一事一议”资金筹集和使用、土地征用费收付、村级三项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的审计调查等基础性审计工作的同时,应把内审工作的重点放在集体“三资”管理上。重点审计集体存量资产,确保资产得以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及保值增值;审计集体各项资源,确保资源发包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合同签订的合法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发包收入的及时、足额收取以及资源可持续发展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审计集体货币资金,确保村财镇管制度的严格执行,资金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坚决杜绝集体资金的多头收取和使用现象的发生。
三、切实抓好内部审计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依靠各镇(区、街道)农经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督查以及组织抽查审计。各农经服务中心要按照内部审计工作要求,根据本镇(区、街道)的实际情况,明确各自的工作重点,在抓好政策法规执行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管理审计,农村财务收支审计,村干部任期目标和离任审计等基础审计工作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集体“三资”管理上,在管理审计、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上做文章,在领导重视、群众关心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镇农经服务中心在组织实施各项审计前,要向区经管站作出通报,以便不定期地派员参审,对形成的各类审计报告要报区备案。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一方面要加大对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年内要组织农经内审人员进行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内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内审工作质量;另一方面要组织和抽调乡镇农经服务中心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对每镇(区、街道)抽取不少于2个村(居)实施集体“三资”管理审计,同时还要组织实施好年度审计调查和有关专项审计工作。要不断加大审计结果的处理力度,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要区别性质加以对待,凡涉及到违规违纪的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的力度和权威;对不涉及到违规违纪的问题,要责令相关责任
人抓紧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及时监督检查。
2011年3月15日
(共印50份)
第三篇。加强审计工作意见为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由审计所牵头,健全全镇镇直行政事业单位、行政村、居委会进行常态化审计制度,特制订柳堡镇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工作方针,紧紧围绕
镇经济工作和廉政建设目标,着力提升审计质量,切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二、组建工作班子,强化审计队伍建设
以镇审计所为依托,从财政所、农经中心、会计站等部门单位抽调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感强的同志组建审计工作班子。按照镇党委、政府的要求,正常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技能
一是加强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审计人员审计水平、业务技能,提升审计质量、业务素质;二是搞好会计培训,每年组织行政事业单位报账员及村(居)主办会计开展集中培训,主要培训财经纪律方面、财务管理制度和业务知识,从而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单位、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四、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常态审计工作
(一)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开展对村(居)、部门单位的常态化经济责任审计。
财务收支审计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主要是监督各村(居)、各单位是否遵守财经纪律,是否落实财务收支各项管理制度,对全镇所有行政事业村(居)、部门单位的审计面每年达到50%以上,实行两年一个周期,每个单位的审计年限至少两年。
(二)按照干部管理原则,实行经济责任审计。
对因工作变动而离任或者退休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在任期内的财务收支、债务增减、往来变动、内部管理、勤政廉政等方面进行审计评价。
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对仍在任期的村(居)或单位开展任期审计,对任期内财务收支、债务增减、往来变动、内部管理、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审计。
(三)以工程项目为重点,开展对公共投资项目的决算审计。
对镇公共投资项目实行专项审计,从项目立项、招投标,到项目施工变更、完工决算、资金支付等监督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规范程序。
五、做好结论汇报,落实审计整改措施
对每个单位的审计结论都将以报告形式,报送给镇党委、政府和镇纪委。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审计小组提出整改建议,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验收。如发现有经济问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六、发挥工作职能,推进财务规范管理
通过审计监督,努力促使村(居)、部门单位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集体资产安全,促进村(居)、部门单位加强勤政廉政、廉洁自律建设,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和谐、科学发展。
第四篇: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怀柔区审计局2011年审计工作会会议材料二(2)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
(2010年10月12日)
为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长期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加大审计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严肃财经法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动首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当前,首都己经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审计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审计监督的任务越来越重:一是市和区县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事权、财权进一步下放区县,需要进一步统筹协调财政审计工作;二是围绕”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相关重大专项投资越来越多,需要进一步加强重大专项资金和投资项目审计;三是建立健全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领导干部考核、任用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四是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加强政府绩效管理、考核,需要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准确把握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审计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以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工作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二、围绕中心深化审计监督工作
要紧紧围绕首都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构建财政审计大格局,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推动重要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
(一)深化财政审计。审计机关要加强统筹协调,准确把握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的重点方向、领域和环节,统筹安排对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政府性资金的审计,进一步加强对本级预算执行、转移支付和政府债务审计,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障财政安全,提高财政绩效管理水平。继续强化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逐步扩大审计覆盖面,促:进部门和基层预算单位规范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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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二)完善审计工作的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审计机关全年的审计结果、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以及重大项目的综合性审计结果,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的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提出问题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应当报本级政府审定。审计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机关应以适当方式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
(三)支持审计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关于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意见的规定,合理配置审计机关领导班子。要切实支持审计机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审计人员职业准入机制,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和竞争选拔机制。支持审计机关加快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应用。督促审计机关努力改进审计工作作风,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计业务工作一体化,推进审计机关文化建设和理论建设,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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