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服务工作承诺书
市审计局依法对被审计单位在财政、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评价经济责任,用以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宏观调控的经济监督活动。
一、实行政务公开。在报纸、电台、网站等媒体上公开审计机关职责、权限和审计程序,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情况;审计组实施审计时,在被审计单位显著位置公开审计依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人员廉政纪律、审计组成员、办公地点、举报电话等。
二、坚持审帮促结合,帮助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完善手续,理清财务,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反馈审计结果并征求意见。按照审批程序,通过电视、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需要公布的审计结果。
三、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不以审谋私,不搞人情审计,因工作不能回家吃饭的一律吃工作餐,严禁喝酒。坚持举报、回避制度,发现违纪者,坚决查处。
四、接待外来服务对象时,实行首问负责制,即首先被问询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办理的手续及所需的材料,一次可以办妥的,不让服务对象再来第二次。同时,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有问必答、当办则办,不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拒绝或拖办。
五、实行审计回访制度,每年对40%的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对被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审计决定的情况;审计人员在被审单位遵守审计职业道德、执行廉政纪律和审计工作纪律的情况;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程序、依法审计情况进行监督。12
为规范地区**局班子成员的领导行为,促进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全地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中做好表率,推动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地区教育局班子全体成员向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做出如下廉洁自律承诺:
一、坚持求真务实,恪尽职守,执政为民,决不搞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
二、坚决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党章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是中央、自治区、地区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凡是提倡做的,带头做好,以身作则,尤其不利用权力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招标、教师录用、招生、人员调动等活动。
三、坚持公道正派用人,坚决抵制跑官要官之风,凡是向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跑官要官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并告知组织部门记录在案。
四、坚决拒收钱物和有价证券,凡是给地区教育局班子成员送钱、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的,一概拒收,并对送钱送物的人严肃批评教育,拒绝不了的立即上缴组织,并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记录在案。
五、实施“阳光工程”,凡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及出台的决定、决议,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监督。
六、牢记“两个务必”,大力弘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带头发扬“和田精神”,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下基层工作轻车简从,不给基层增加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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