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发〔20**〕46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区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发〔20**〕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政府全面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提高动物防疫公共服务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

改革目标。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机构、明确职能、理顺关系、完善法规,建立科学、统一、透明、高效的动物卫生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提高动物卫生行政管理机构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区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开展。

基本思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与畜牧生产行业管理适当分开,强化和提升政府对动物卫生工作的管理力度。将动物卫生行政执法与技术支持职能分开,对现有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等各类机构及其行政执法职能和动物卫生技术支持机构及资源进行整合。将动物防疫等公益性动物卫生职能与动物疾病诊疗等经营服务性活动分开,把动物疾病诊疗、动物保健和兽药、饲料经营等推向市场。

二、建立动物卫生工作体系

1、行政管理机构

在新邱区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加挂新邱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

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动物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负责拟定本地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内动物防疫、检疫工作;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监督管理;负责动物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的监督管理;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科技等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新邱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编制2名(在农村经济工作办公室内部调剂),机构规格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

2、行政执法机构

在原区动物防疫站基础上组建区动物防疫监督所,由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办公室管理,接受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指导。

对原由区动物防疫站、药械站,长营子镇兽医站承担的诊疗服务等经营性业务进行科学界定,并与公益性职能合理分离,使其走向市场。

动物防疫监督所的主要职责。负责日常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按有关部门要求,做好畜禽饲养情况的统计工作;依法负责组织农村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的实施;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动物疾病监测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兽药、饲料监督管理和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协助监督管理区内兽药饲料和畜产品安全工作。

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调整事业编制6名(原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机构规格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3、村级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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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对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

1、区政府要把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一件大事高度重视,摆上工作日程,切实抓好。区农办、编办、财政局、人事局、发展改革局、劳动保障局、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

2、做好改革分流人员安置工作。对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中分流出来的兽医人员,依法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已参保的分流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其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具体按《**省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委办发〔20**〕7号)执行。全区动物卫生管理体制改革要在1月中旬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