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工作发展规划意见
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为了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职能作用。制定审计署至2012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
一、审计工作的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审计理念,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审计工作方针,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监督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审计工作的总体目标。把推进法治、维护民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为审计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初步实现审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
三、审计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审计法和审计法实施条例。不时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宏观性、建设性、开放性和科学性,把审计工作更好地融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全局,推进民主法治,维护国家平安,保证国家利益,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大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问题的力度,继续坚持以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推进绩效审计。提高财政资金和公共资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绩效管理制度,促进提高政府绩效管理水平和建立健全政府部门责任追究制。2012年,每年所有的审计项目都开展绩效审计。
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注重从体制、机制、制度以及政策措施层面发现和分析研究问题。促进政策、法律、制度的落实和完善,推进深化改革,加强宏观管理。
揭示存在风险,关注国家财政平安、金融平安、国有资产平安、民生平安、资源与生态环境平安、信息平安。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对策性建议,切实维护国家平安。
四、探索创新审计方式。深入总结我国审计实践的基础上。
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坚持多种审计类型的有效结合。坚持预算执行审计与决算审签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金融、企业审计等相结合,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相结合。同时,坚持揭露问题与促进整改相结合,审计监督与其他部门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通过结合,协调各种资源和要素,加大审计力度,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的各种需求,提高审计的效果和影响力。
积极探索跟踪审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特大型投资项目、特殊资源开发与环境维护事项、重大突发性公共事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的执行试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不时摸索和总结绩效审计经验和方法,着力构建绩效审计评价及方法体系。认真研究。年建立起中央部门预算执行绩效审计评价体系,年建立起财政绩效审计评价体系,2012年基本建立起符合我国发展实际的绩效审计方法体系。
加强系统内的协调配合,努力创新审计组织方式。积极探索审计项目招投标和合同制管理方式。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
五、着力加强五项基础建设。
以提高审计人员依法审计能力和审计工作水平为核心,大力推进队伍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
做好审计准则和审计指南的制订、修订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化建设。建立健全审计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强化审计质量控制,提高审计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推进计算机审计,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以数字化为基础。总结推广先进的审计技术方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化环境下的审计方式。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理论体系,大力推进理论建设。进一步强化审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研究。为审计实践服务。
弘扬审计精神,大力推进文化建设。加强审计文化研究。树立文明形象,增强审计事业的发展动力。
六、财政审计。以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保证财政平安、提高财政绩效水平为目标。全面提升预算执行审计的层次和水平。
围绕中央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科学性,中央财政管理审计。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重点,注重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揭露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重点关注中央财政支出方向,促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促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继续做好对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的基础上,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对所属单位延伸审计的力度,促进预算单位管理不时规范,所属单位违法违规问题明显减少;注重把部门预算执行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与绩效审计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的部门决算(草案)审签制度,推动建立部门预算项目库,建立统一、规范、科学的预算定额、支出规范和开支渠道,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推进部门预算公开,不时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水平。
注重从完善中央转移支付体制、机制方面研究和揭示问题,中央转移支付审计。促进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建立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
注重揭露税收征管中存在突出问题,中央税收征管审计。促进提高征管质量,推动税收体制改革,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
以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更加规范和科学为重点,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积极探索审计的方式方法,促进完善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制度。
以预算执行及决算的真实性、完整性为重点,地方财政收支审计。同时关注地方政府负债情况,防范财政风险,促进规范地方财政管理,推动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
围绕促进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关注对国家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投资、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投资项目和国家专项建设资金的审计,查处重大违法违规和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保证投资效果;关注国家宏观投资政策的落实和执行效果,促进完善政策法规,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总体掌握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情况的基础上,农业资金审计。重点审计新农村建设重点资金、重点项目,检查支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揭露和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依法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继续深化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平安基金审计,社会保证审计。促进扩大社会保证资金规模和覆盖范围,提高养老平安统筹层次,推进建立社会保证预算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证体系;加大救灾救济款物审计力度,注重从制度、机制和管理上揭示问题,促进完善灾害救助制度和机制;强化住房保证资金审计,促进完善住房保证制度,落实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
对资金、物资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保证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审计。促进灾区经济社会的恢复和发展。
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科技、教育、医疗卫生等专项资金的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关注相关领域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重点揭露挤占挪用、滞留截留、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揭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不到位、政策目标未实现的突出问题,促进深化改革和相关政策制度的完善,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七、金融审计。以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为目标。推动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完善金融监管,推动建立高效平安的现代金融体系。
重点揭露经营管理中存在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及大案要案线索,加强对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审计。揭示影响金融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风险,从政策上、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竞争能力。
紧紧围绕国家宏观政策及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问题,实现对银行、证券、平安等金融行业的经常性审计。充分发挥在国家金融监督体系中的综合性优势。
积极探索对金融政策实施情况及其效果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以总行(总公司)审计为龙头,改进金融审计组织方式和审计方法。切实增强集中分析金融机构电子数据的能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
八、企业审计。以维护中央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国有资产平安、促进可继续发展为目标。监督国有资产平安,揭露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促进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重点关注企业的损益状况、资产质量、债务状况,检查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性。揭露和查处弄虚作假、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平安。
重点关注直接影响企业投入产出的本钱、价格、业务量等主要因素,检查企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绩效状况。影响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管理水平、风险控制、主业集中度和技术创新能力等关键因素,涉及企业的国有资产平安、国有资本金预算以及国有企业经济布局等宏观问题,促进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耗。检查企业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九、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履行经济责任。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原则,不时提高审计质量,为相关部门评价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提供重要依据。
组织好对各级审计机关和相关部门干部的学习培训,配合做好《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制定、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抓好监督检查。
分步制定政府主要负责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三类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范。
深化地厅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及国有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推进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化。推动中央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经济责任审计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规范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规范,实现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的规范化,推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问责制、责任追究制等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
十、资源环境审计。以落实节约资源和维护环境基本国策为目标。发挥审计在促进节能减排措施落实以及在资源管理与环境维护中的积极作用。
重点揭露和查处破坏浪费资源、国有资源收益流失、危害资源平安等重大问题,对土地、矿产、森林、海洋等重要资源维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审计。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资源维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重点关注环保资金投入、管理、使用情况和环保政策落实、环保目标实现情况,对水、大气、固体废弃物、生态维护等方面的审计。揭露和查处破坏生态、污染环境、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环境问题,提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完善环保政策措施的建议。
总体掌握和评价地方政府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实施土地开发整理的情况,对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关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政策措施的建议,促进国家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耕地维护政策的贯彻落实。
重点了解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所取得的效果,对企业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采取具体措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关注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查找存在主要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完善节能减排的政策意见及建议,促进企业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意识,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2012年初步建立起资源环境审计评价体系。着力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资源环境审计模式。
积极开展环境审计国际交流,认真履行亚洲审计组织环境审计委员会主席国职责。借鉴国际做法和经验,强化对资源环境审计经验和案例的总结提炼,推动资源环境审计实用技术方法的研究和推广运用,促进资源环境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时提高。
十一、涉外审计。以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资金、防范涉外投资风险、维护涉外经济平安、履行国际责任为目标。拓宽涉外审计领域,提高涉外审计质量。
大力开展涉及环境、民生和可继续发展等国外贷援款项目的绩效审计,继续加强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国外贷援款项目的公证审计质量。促进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国外贷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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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针对存在共性问题,加强对地方审计队伍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情况的调研。从政策制度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
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付诸实施。
十八、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审计署所属各单位应根据本规划要求。有必要的还应当制定并实施专项规划,确保本规划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