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个人所得税检查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年月日全市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全面布置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万元,其中自查查补税款万元,重点检查查补税款万元。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宣传有力。
检查前,我局成立了由周时悌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处长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各地税分局局长会议,明确“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指导思想,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重点,下发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地税二〔〕号),印制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各地税分局也成立了以分局长牵头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主动向当地区县领导汇报,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在纳税申报大厅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公布税法咨询电话,利用有线电视网进行宣传等等。我们还深入各地税分局,对税务干部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成功举办了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收到良好效果。各地税分局也根据代扣代缴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特点,对纳税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辅导。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方法明确,重点突出。
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确定了“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方法。
(一)全面发动自查。从年月日至月日为自查阶段。要求所有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对年以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于月日前全部收回。各地税分局将自查情况汇总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通过自查,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熟悉程度,申报率大大提高,共查补税款万元。
(二)开展重点检查。从年月日至月日为重点检查阶段。各地税分局认真组织力量,确保检查质量,重点检查面都达到或超过所管户的%。检查重点为: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证券市场、各类承租承包企业、邮电通讯、科研单位、新闻广播、广告、涉外企业以及自查无问题单位。重点检查中发现了一批偷逃税案件,对违法者进行了严肃处理,共查补税款万元。
(三)一税为主,各税统查。此次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正值我市财务税收大检查工作之前,若单一布置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后又紧跟布置财务税收大检查,势必会造成重复检查,所以我局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融合到财务税收大检查中一并推动进行。各地税分局打破科所界限,保证每个检查小组中都有一名熟悉个人所得税业务的干部,这样各税统查,每查必查个人所得税,分别开立税票,保证检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税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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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方面,为了鼓励先进,在社会上树立依法纳税的好典型。和平、南开、塘沽区等地税分局根据检查结果,评选出历年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较好的单位,授予“扣缴个人所得税先进单位”称号。地税分局还召开扣缴先进单位座谈会,交流扣缴经验,堵塞征管漏洞,解答企业提出的政策问题,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另一方面,我们对检查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从严进行处罚。在对微型汽车厂检查时,发现该厂为职工办理储蓄性养老保险时,未按规定扣缴税款,同时以免费就餐形式每月向个人发放补贴元,也未扣缴税款。我们对此进行了严厉处罚,共查补税款、滞纳金及罚款万元。并根据此线索,对长途电信局查补税款万元,内燃机厂查补万元。在对某自行车厂检查时,发现该厂-年度累计集资万元,共计发放利息、红利万元,漏缴个人所得税万元,我们除令其限期追缴外,还给予处罚。通过严肃查处,震慑了违法者,教育了广大纳税人。
总之,今年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取得了预期的效果,进一步完善了代扣代缴制度,处罚了违法者,教育了纳税人,为年的税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更好地完成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