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交流材料

县为进一步增强税收征管,依法治税,堵漏增收,完成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机制。

一、完善协税护税工作机制1.成立机构。成立县协税护税指导小组。由县县政府分担副县长为组长,各乡镇场、纪检监察、法院、审查院、公安、工商、国土资本、工业园区、财务、国税、地税、供电等相关单位为成员。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局,办公室主任由财务局局长负责,负责组织协调依法治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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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以地定税”、“以电测税”的征管机制要求各企业盲目实行征税任务,完善企业财政治理准则,依法开具增值税单子,对一些财政账目、报表等不全或不真实反映运营情况的企业,税务治理部分将施行“以地定税”或“以电测税”方法

三、执行“先税后证”的治理机制规定各具有办证权的单位,要积极共同税务部分的税收征督工作,严厉执行“先税后证”准则,即:办证对象先按国家规定交纳各类税收后,凭征税凭证或减免税证实到各单位处理证照。如不克不及供应,各单位应一概不予处理,特殊是国土局在处理地盘注销手续和发放地盘证,房管局在处理房产权改变、注销,工商局在处理股权改变手续等三个主要方面更应严厉执行。

四、增强监视检查机制要求各相关单位应严厉实行本人的工作职责。财税征管部分依法征税,切实把好税收的佂、减、免关,不得徇情枉法、收情面税,县工商、国土、房管、供电等相关部分必需依照文件精神,亲密共同税务部分把好税收源头关,根绝税款流掉。对私自减、免税或“未税先证”等景象,由县纪检、监察部分进行监视检查,并对单位指导和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置。然后加强了征税人认识,促进了该县税收征管、依法治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