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调配管理制度
人事调配程序
一、进人计划
1、每年九月底用人部门向人事处提出进人计划;
2、人事处汇总,提出全校总进人计划;
3、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4、通知各单位当年进人计划;
5、将应届毕业生引进计划报省教委学生处、市人事局。
二、毕业生留校程序
1、各部门根据部门岗位情况确定拟留人数及岗位,上报人事处;
2、人事处根据各单位当年进人计划及岗位确定拟留校人数及岗位;
3、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4、公布当年学校拟留本科生单位、人数、岗位及应聘条件,在全校范围内公开招牌;
5、组织招聘面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确定留校人员,报校长办公室会议审批;
6、公布留校人员及岗位;
7、录用人员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
三、应届毕业生(博士、硕士、本科等)引进程序
1、应聘毕业生提供简历、成绩、业务(科研成果、论文发表)情况、主要证书复印件、推荐意见;
2、用人单位全面考核、试讲,学院院务会议通过,体检通过,填写《温州医学院引进人员推荐表》,并体检报告单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进行综合考核和政审;
4、与拟引进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外单位人员引进程序
1、拟引进人员提供简历、业务情况、学历证书、任职资格书其他相关材料;
2、经人事处同意,由用人单位全面考核、试讲,学院院务会议通过,体检通过,填写《温州医学院引进人员推荐表》,并体检报告单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综合考核、政审后,提出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
4、向拟调入人员单位发商调函,调档;
5、若对方单位同意,由校人事处报市人事局,由人事局向对方单位发调令;
6、温州市外调入人员凭调令到温州市公安三处办证大厅办理户口准迁移证,再持准迁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持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到人事处报到。
五、毕业生改派程序
1、拟引进毕业生签定《就业协议书》后,因故要求改派,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
2、用人单位签署意见;
3、人事处审批;
4、按规定交纳违约金,人事处出具同意改派证明。
六、教职工调出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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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职工利用寒暑假探配偶每年一次,探父母(未婚的每年一次,已婚的四年一次)。
(2)、未婚教工探父母、已婚教工探配偶,每年一次的往返路费全部报销;已婚教工探父母在本人基本工资30%以内部分自理,超出部分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