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税规范执法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

法程序化建设

依法治税规范执法全面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

省局“基层‘三化’建设三年发展规划”提出新一轮基层建设的一个工作重点是“实现基层税收执法的规范化”。××年以来,惠山区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把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作为突破口,认真研究和制定了《税收执法程序化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深入整改,把分局建设成为执法公正、征管高效、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基层税收执法部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在日常税收执法中,少数干部执法

文书不规范,部分执法程序不清晰,“轻程序、重实体”,针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分局专门成立“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学习、磋商和研讨,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开展了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通过学习讨论,全局干部充分认识到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是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税务部门执政能力的需要,是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对内有利于加强分权制约,实现税收专业化分工和管理,使执法意识更加明确、执法环节更加清晰、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执法责任更加明确,提高税收管理的效能,提高国税干部整体素质;对外有利于简化办税程序,公开办税事项,减少办税环节,在规范管理中优化税收服务,提高办税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广大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执法程序化建设,主要处理好“五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实体与程序的关系,要确立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指导思想,通过程序与实体的优化组合,既有

利于税收执法行为的更加规范,实现征管流程各环节间的税收管理,又有利于加强税源监控,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二是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既要有形式又要有效果,内容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反映和体现;三是执法与服务的关系,为纳税人服务是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执法与服务是相互促进、有机统一,规范公正的执法是对纳税人最根本的服务,以优质高效的税收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四是过程与监督的关系,加强对税收执法过程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的监控,使税收执法的全过程处于日常监督之中;五是治税与治队的关系,在依法治税的同时,充分发挥人的积极因素,从严治队,治队促进治税,治队保证治税。

二、主要的内容

(一)执法项目公开化。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分局将“登记及资格认定、征收方式鉴定及定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及税款征收、防伪税控管

理、相关证明”共大类项执法项目通过公示牌、《执法项目公开手册》、墙报、触摸屏、国税网站等向全体纳税人公开,对重点项目采取“图表”与文书相结合方式公开,明确办税资料、办税要求、办税程序和办税期限,公开服务承诺、救济方式,体现执法公开性、公正性和透明性,提高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和履行纳税义务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执法过程明晰化。分局对所有执法项目的内容,进行分类梳理,根据各岗位的职责,以“图表”形式重新明确了“登记认定、定额核定、发票管理、税款征收、防伪税控”大类项目操作流程、受理时限、审批权限,规范税收执法文书在各个岗位间传递方式和时限,使各岗位税收执法内容明确、责任明确、流转顺畅,使各个岗位国税干部都能明确为什么要这样做,应该如何做,怎样做才能做得更好,执法时更加注重政策、注重程序、注重权限,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三)执法行为规范化一是执法依据规范。分局以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行政许可法等税收法律法规,一些现行的税收政策为执法依据,杜绝了执法的随意性。二是执法权限规范。通过明确岗责体系和制订个操作规程,根据、操作流程要求,规范各岗位的权限设置。三是执法文书规范。分局对各类调查和纳税评估制订了种项目化、格式化、电子化的规范化文本。明确了各类调查评估的内容、要求,减少了干部执法的随意性。

(四)执法结果公示化。利用墙报、板报、触摸屏、国税网站等公布类项目的办税结果。将增值税纳税人认定、福利企业先征后返等办税结果在大厅进行不定期公示,对个体“双定”户的定额及定额调整、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的处罚结果定期公示。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抓好税务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发票使用和管理的审批按月公示;对发票领购资格的审核按旬公示;对增值税防伪税

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按月公示;对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按季公示。

(五)执法监督日常化。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三位一体考核办法,按月考核,落实到人,做到考核有计划、有目标、有落实、有结果,将每月考核结果在分局二楼公示栏公示,增加考核追究透明度。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及时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及违规现象,加强对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考核。建立和完善分局、镇、村三级协税护税网络,定期开展协税护税活动,达到内外信息畅通,相互支持配合,社会监督有力。聘请税风税纪义务监督员,定期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设立意见箱、建议簿、举报电话,提高纳税人对干部执法监督的力度。

三、措施和成效

(一)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的目标管理

几年来,分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学习《行政许

可法》,坚持对广大干部进行不间断地法制教育,采取自学、培训、考核、考试等形式,广泛开展业务练兵活动,较好地统一了全分局干部的思想,激发了干部的工作热情,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能力,变被动为主动,提高了税收执法水平,税收收入稳步增长,每年以的幅度增长,准期申报率和准期入库率均保持在以上,××年月起连续个月无欠税,税收征管质量显著提高。干部的执法水平、执法意识、执法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观念日益增强。

(二)坚持落实各项制度,促进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的长效管理

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制度建设是基础。我们从分局实际出发,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一是制订和完善科学的岗责体系,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做到岗位设置合理,规范,定岗定责,职责分明二是编印了《税收执法程序手册》,规范执法项目的流程,时限、权限,使税务干部

执法有对照,操作有规范。三是建立健全各类税收执法检查和考核制度,及时纠正执法过错,规范干部执法行为。几年来,分局年年被无锡市局评为基层建设先进,无一例干部有违法行为发生。

(三)坚持执法过程明晰化,抓住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的重点

通过强化执法过程监控国,分局工作呈现出违规操作行为少了,执法项目偏差少了,纳税人埋怨少了,纳税人满意的多了的“三少一多”现象。

对内,加强税务干部行为的监控。一是定期开展执法回头看活动,每个股、每个干部对每月工作进行“执法回头看”,使各岗位对照岗责体系和执法程序化的法定要求,开展自查自究,查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执法文书等不规范的地方,逐条梳理,提出整改方案二是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对登记认定、发票管理、申报征收、减免退税、定额核定、汇算清缴、纳税评估、各类处罚个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评议考核三是

加强预警信息监控。充分利用无锡市局、惠山区局开发的“税收征管预警信息处理系统”,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对预警信息的采集、筛选、派工、调查、处理、反馈和考核的运行机制,分工负责、落实到人,加强对税收执法全程监控。

对外,加强对纳税人行为监控。一是加强户籍管理。分局建立了与工商部门定期联系制度,加强了与工商部门的信息核对,开展户籍清理,健全户籍档案,防止漏征漏管户,确保把应管的户都管起来;二是加强发票管理,按照以票控税的要求,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加强验旧购新管理,制订了分局“普通发票管理办法”,把普通发票视同增值税发票管理;三是加强纳税评估,进一步细化完善纳税评估办法,探索建立分局辖管重点行业评估模型,提高纳税评估成效;三是开展分类管理,分局对辖区内的销售大户、开票大户、纳税大户、盈亏大户、特殊政策户、容易出问题的行业共

六大类近户企业加大了监控力度,对不同类型的企业有针对性的落实不同的管理措施,初步建立了分局长、股长、片管员三级监控体系,确保重点企业在税收上不出大问题。

(四)坚持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保证税收执法程序化建设的质量

行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是我们分局加强税收执法程序化的保证。分局按月开展税收执法检查,通过“四查四看”活动,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违规现象。分局制订了《税收执法纠错措施》,通过谈心、戒免谈话、考核扣奖等手段,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增强干部执法责任意识,提高执法质量。通过责任追究,不断提高全体干部的税收执法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落实意识,规范了税收执法行为,提高了全分局的税收征管质量。分局多次在无锡市局、惠山区局进行的考核中,获得好成绩。

第二篇: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升税收执法质效,保障税收职能的充分实现和执法安全稳定,有效防范和降低税收执法风险,切实提高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水平,根据省局《关于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意见》(鲁地税发〔2009〕9号)的工作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局《关于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意见》工作要求,根据地税系统执法的性质和特点,从强化内部管理入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环节,以各个部门协调运作为纽带,以自我完善为特征,以纳税服务为动力,以量化考核和责任落实为保障,通过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规范,努力提升税收征管质效和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当前我市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的工作目标是:力争用一年时间,整合、建立和健全各类内控制度,初步形成系统内部权力运行比较严密的自我约束机制、切实有效的相互制约机制、坚强有力的监督防范机制,初步达到各类决策、各项业务流程、各个操作环节和各个岗位的执法行为都处于缜密的内部制约与监控之下,将各种执法风险控制到最低限度,最大限度地避免执法失职、渎职问题的发生,切实防止征纳矛盾激化,推进征纳和谐,确保地税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三)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控机制建设应涵盖税收执法各个层级、环节、部门和岗位,覆盖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

2.重点性原则。内控机制建设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税收执法风险的重点控制目标制定切实有效的控制措施,实现对税收执法关键环节和关键点的有效控制与监督。

3.持续性原则。内控机制建设应当随着税收执法外部环境的变化,税收政策的调整及税收执法管理要求的提高持续改进和完善,不断提高对税收执法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平。

4.制衡性原则。内控机制建设应当在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权限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执法效率。

5.成本效益原则。内控机制建设应当权衡税收成本与执法效果、社会反响,在不增加执法成本和纳税人法定义务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执法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主要内容

地税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应包括组织体系建设、信息采集与反馈、风险评估、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与改进五项内容:

(一)组织体系建设。健全、合理的组织体系建设是搞好内部控制的基础。要以现有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为前提,按照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系统相互协调和平衡制约的原则,健全兼顾地税执法效率与公平的组织体系,以期实现控制目标。

一是健全执法议事规则,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为此,市局成立威海市地税局税收执法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执法内控机制建设工作。同时,成立税收执法内控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相关内控机制管理制度,明确组织机构、相关部门之间的职责和配合办法,建立横向与纵向相互分离、制约的内控配套机制。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充分履行职责。要面向社会公开各级执法机构名称,明确机构职责权限,增加透明度,保证不越权执法;要按照《执法责任制度》规定,对依托大集中系统设置的执法岗位进行理顺、规范,确保所有的地税执法人员都能够各自承担不同的防范执法风险的责任;要建立执法岗位、执法人员备案制度,及时公示岗位及人员变动情况。

(二)信息采集与反馈

一是建立信息采集机制。结合省局大集中系统上线和执法责任制软件运行工作,依托地方税收数据管理平台,通过数据比对,查找税收执法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对执法检查、执法监察、审计、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及诉讼、审查通报、税收政策反馈、重大案件审理、纳税服务等过程中的风险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处理,全面反映税收执法活动情况;通过行风评议、行风热线、来信来访、媒体报送等渠道,关注、识别外部风险。

二是实行风险信息定期、有效传递。在对收集的各种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的基础上,对执法风险信息提出整改意见,传递给各责任机构、责任岗位、责任人员、相关环节,并视情况将有关风险信息与纳税人、举报人、媒体机构与监管机构进行沟通与反馈。有关责任单位应制定具体纠正措施并予以落实。

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发挥信息技术在沟通与反馈中的作用。要利用好执法责任制考核这个平台,通过执法责任制考核月通报制度,确保风险信息及时沟通。对重要风险信息应及时传递给领导小组所有成员。

(三)风险评估。地税机关应根据内控机制建设目标,及时识别、系统分析执法活动中与实现内控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和化解措施。

一是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在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的基础上,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发现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增强内部控制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根据税收执法风险的不断变动情况及时收集税收执法风险的各种信息,开展持续性风险评估,适时更新完善风险控制措施。

二是建立风险控制机制。要根据风险分析、评估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制作内部控制风险报告,确定重点风险内控项目、重点风险岗位以及关键风险点,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建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群体事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将风险控制在承受度之内。

(四)制度建设。完善内控机制建设,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做基础。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发挥机制保障作用。要在前期清理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不等不靠,本着该建立的建立、该补充的补充、该废止的废止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形成一整套适合地税执法特点的、统一规范的制度框架。要按照省局部署,推进纳税服务各项制度的完善、落实和考评。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制度一旦制定就要坚决执行,不能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或另搞一套,如执行中确实有困难,可以逐级反映,但不能随意更改制度。二是建立完善税收执法人员学习制度。要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保证课时,逐步形成有效的人才源励机制,确保风险控制在人员层面的积极性、主动性。

(五)监督检查

一是进一步规范内部监督检查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内控管理机构应当对内控机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控缺陷,应当及时向内控领导小组报告,做到以监督促规范,以规范化解风险;对各职能科室进行的内部执法监督检查要统一调度,提倡联合检查、重点检查,防止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切实减少对基层执法的干扰。对常见性风险环节要定期进行自查自纠,不断减少工作差错和失误,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二是开展以风险管理为导向,计算机辅助审查为手段,以业务运行全程监控为依托的内控监督、检查工作。可采取实地抽查和系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对税收执法行为的有效监督。

三是充分利用执法监督检查结果,对执法人员进行有效的激励、奖惩。将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评定、年度评比、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内部控制规定的行为,应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内部控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时间安排

(一)组织建设(2月16日至2月27日)

成立税收执法内控领导小组和税收执法内控办公室,制定《威海市地税局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管理办法》。

(二)制度建设(3月1日至4月30日)

税收执法内控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内控工作小组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和完善内控机制相关配套工作制度。包括执法风险采集与管理、信息反馈、执法风险预警、内控监督检查以及纳税服务等配套工作制度。

(三)全面实施税收执法内控管理工作(5月1日起)

按照本实施意见及《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管理办法》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税收执法内控管理工作。对执法部门、岗位、人员及执法权限、法律依据进行梳理明确;按照权力制衡的原则,依据税收执法业务操作流程的要求,对不相容岗位职责采取分离措施;查找税收执法风险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总结完善(8月1目至年底)

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长效内控机制的实践经验,对长效内控机制的内容加以调整和完善,不断总结与创新。

四、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的工作要求

加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是一项涉及多层面、多部门的全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税收执法内控机制及和谐地税建设顺利运行并取得实效。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税收执法内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必要的调度、分析和报告制度,对推行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构建和谐地税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总结经验,纠正不足,确保顺利推行。

二是要严格工作标准。在推行过程中,从拟定方案、建立制度到具体实施的各个环节,都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力求创新,决不允许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是要强化教育引导。加强税收执法风险教育,引导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观念,切实增强对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的理解和认同。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法律和税收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使其知法、懂法,不断增强严格遵纪守法、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的自觉性,为税收执法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行打下良好基础。

各市地税局、稽查局、各分局、纳税服务中心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抓好内控机制建设,构建和谐地税。

二OO九年三月十七日

第三篇: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本文作者:梦落溪境原创投稿

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是工商部门的主要职责,随着形势的发展,“两费”的停收,工商部门的职能也在不断发展和变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地位和重要性日益突出,如何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就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问题。工商局在省、市局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总局提出的“四化”目标,经过长期的

不断探索和努力,探索出一条从大力加强制度入手,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思路和做法,经过不断完善和具体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用制度规范行政执法,是我局领导班子的集体智慧的结晶

我局领导班子是一个讲学习,善于学习,想事干事又注重实际的决策群体。针对工商发展的历史和客观实际,行政执法工作一直成为既重要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一项工作。针对多年来干部素质低,执法水平不高,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等问题,县局班子不断研究、探索,试图找到一个可行的好办法,好做法,特别是“两费”停收后,按照总局提出的要求,县局班子审时度势,把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作为核心工作。如何切实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班子成员着实费了不少心思,经过多次分析、研究、论证,最后形成决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与行政执法二者是形式与内容的辩证关系,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如果没有制度这个形式,规范行政执法便无从谈起。

通过长期的实践证明,当初的选择是非常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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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引自《公安派出所消防执法主体地位的探讨》,作者:王俊迪,2010年6月4日。[2]引自《浅谈如何打破纪检瓶颈创新监督机制》,作者:重庆永川消防支队张晖,中国消防在线,2010月2月23日。

[3]引自《浅析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沙坪坝新闻中心,2009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