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生产整治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市农林局《关于集中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从8月下旬起至10月底在全区集中开展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现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行动重点

1、查处未按照规定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并取得相应证书和牌照,擅自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的行为

2、查处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或者使用其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证书和牌照的行为

3、查处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

4、查处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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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督导检查阶段(10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对本区域内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区局将对部分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重点督导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具体举措,是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抓手,是促进农业农村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各乡镇、街道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年”活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力求实效。在开展专项行动期间,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证照的违法取得、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行为、未取得维修技术合格证或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农机维修经营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研究解决执法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认真总结并广泛宣传专项行动开展的成效和经验,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有利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