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的范围包括全市地面工业企业以及在建、拟建的建设项目,重点整治冶金、机械、针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企业。
二、整治内容
对工业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凡违反规定的令其限期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对拒不整改、带病生产的企业依法实施关闭。
三、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企业技术装备水平;进一步清理在建和拟建项目,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做好我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明确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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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助理王建华担任,成员由市安监局、质监局、工商局、供电局、农电局及公安消防大队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副局长张军(兼),电话:*
(二)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由市安监局牵头,各成员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主管局长带队的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三)落实责任,集中整治。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做到谁检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检查中要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发现一处隐患,整改一处隐患,不拖,不停,不等,将问题解决在现场,隐患控制在当前,确保按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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