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方法

在工作中感到有必要对事故调查处理一些认识上的盲区、误区加以纠正,现将个人想法谈出来,请同仁斧正。

一、工伤事故的定义

工伤事故是指各子公司在册员工或外协单位员工(按照合同约定)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工伤事故的分类:

1.轻伤:是指负伤后歇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是指负伤后医师诊断成为残废、可能成为残废、虽不致成为残废但严重的伤害;(具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认)。.3。死亡。

三、工伤事故按照伤害程度和人数分为五类:.1.轻伤事故:指只有轻伤(无人数限制)的事故

2.重伤事故。指只有重伤的事故(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无人数限制)。

.3。死亡事故。至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

3.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死亡2人重伤2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至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四、事故上报

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要在24小时内将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及《员工轻伤事故登记表》上报

2.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要立即组织抢救,同时迅速逐级上报和政府有关部门,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以最快速度查明死亡地点、死亡人数、死亡者姓名、年龄、工种、职务、伤害程度、事故简要经过。准备协助调查。

3.发生重伤和死亡1~2人的重大事故,要按照国家关于事故上报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事故严重,自己公司抢救有困难时,请求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救援。同时做好后勤准备。

五、事故调查:

1.事故调查的目的是。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拟定整改措施,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2.按照事故轻重程度分级组织调查:

轻伤事故由车间、采区及负责组织;重伤事故由子公司负责组织;

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由安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保险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派人参加或负责组织;

重大死亡事故,有安监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伤保险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调查组的成员应该是和该事故无直接关系的企业负责人,以及有人力、安全、生产、保卫、和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

3.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4.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的因素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造成的事故,或在未知领域的技术因素而引起的事故;破坏性事故是指:

为达到一定目的而蓄意制造的事故。

5.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与分工;调查事故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前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经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整改措施;责任分析;提出事故责任人处理意见;填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存档。

6.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物质、材料、货物、环境、气象等),与被伤害人直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用具、事故种类;

7.事故的后果和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8.发生事故时,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任务及其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信号约定、作业时工艺条件、操作方法、设备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前有无异常征兆和反应、发现异常现象时的判断和处理情况;

9.受伤害人员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区队长、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员、有关技术、业务人员)的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与安全教育等;

10.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等;

11.施工、维修、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的说明、工程项目安排是否合乎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要求、施工设计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12.事故现场的图纸和照片;

六、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要必须做到:

1.尽一切可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发展;

2.重伤及以上事故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破坏和随意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七、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首先要分析事故原因。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很多很复杂,涉及面很广,总的说是由于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管理的原因所造成,具体有以下原因: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故隐患征兆的能力;

3.身体上和精神上处于过度疲劳、在思想不集中的状态下工作;

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如边坡不稳定、浮石未及时处理、敲帮问顶不够、巷道缺乏有效支护、通风不良等);

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

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

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失或失灵;

8.设备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缺少个体防护用品或使用不当;

1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检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所限,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然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八、事故责任分析:

在查清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后,必须进行事故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者,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有关人员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定责任(和事故相关,但属于从属地位)和领导责任。而不能简单把事故责任归到事故伤害人违章了事。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分、处理意见确定后,向上一级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九、事故责任确定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验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工艺或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施工、检修的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无针对性、可靠性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

5.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事故的,由指挥者负责;

6.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由

有关单位领导负责;

7.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工作的人员和生产组织者负责;员工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由于员工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员工进行操作者负责;

8.指派没有特种操作资格证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

9.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部门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符合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

10.对已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二级单位能够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二级单位主管领导负责;二级单位无力解决但已经上报上级有关部门,仍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上级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十、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员工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就上岗操作,因而发生工伤事故的;

2.缺乏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事故的;

3.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专用工具不齐使用替代工具、工具不洁使用打滑造成工伤事故的;

4.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

5.施工、检修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情况下就下令开工造成工伤事故的;

6.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故的;

7.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

8.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安全设备设施不完善,导致工伤事故的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的;

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开动、关闭机器设备运转造成工伤事故的;

5.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证、操作票、操作牌制度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他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5.违反已有制度制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和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6.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或改动现场设备、工具、物品位置的

十三。事故的建档和统计。

1.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制定并落实了防范、整改措施,且验收合格,经过批准后,这起事故可以结案

2.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部门管理,并写出目录以便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员工死亡事故登记表;

员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现场调查记录、图纸、资料;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材料;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物证、认证调查材料;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医疗部门对死亡情况的报告;

发生事故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时间材料;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有关本次事故的通报及文件。

十四。安全管理部门应对你公司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分析方法进行事故分析,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资料。为下步安全管理改进提供依据。

以上是事故调查处理的一些基本方法,在整理时也参考了有关资料,请同仁参考。有错误和不妥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第二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近年来,我国经济平稳、健康、迅速发展,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其中最为显著的特点表现为中小企业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居高不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伤亡人数增多、经济损失更加严重。本文是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

王海林受伤事故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13年6月8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二厂圆锥破检修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检修工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严重受伤,事故经过如下:13:30上班,加工Φ20mm的圆钢做成s型起吊钩子,经过水冷却,起吊部位为圆锥破挡料斗圈,此部件的重量约1.5t,其只有两个Φ30mm的小孔可作为起吊点,周边只有5mm的间隙。钢丝绳无法插进,只能用钩子作为起吊工具,现场工作人员有:王见(现场指挥)、马振海、王海林(现场具体操作维修工),袁文仓、孟召青(现场检修辅助人员)。下午14:15,王见、马振海、王海林上到圆锥破上部,做好一切吊装准备,并开始起吊。王见拉手拉葫芦,马振海、王海林稳着物件。随着物件慢慢升高,由于挡料斗圈已经磨损,在起吊过程当中物件不平衡,出现了一边高一边低的现象,当提升高度达到0.6m时,挡料斗圈高端已经超过了短头上端约150mm,然后,王海林(站在王见的右手边)在高端观察吊起物件与短头上端距离,看是否可以插入已准备好的木板将物件垫稳,由于物件不平衡,插入木板的间隙不好确定。王海林将高端往下压,由于突然用力造成物件晃动过大,吊钩变形,挡料斗圈滑落。将王海林左手除拇指外的四个手指挤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向公司领导打电话汇报情况,公司立即派车送王海林去平泉县西坝骨科医院,因伤势过重,骨

科医院建议转承德266医院,并联系266医院修院长做好手术准备,患者到达后做了检查和妥善处理后,医院建议转北京积水潭医院,马上送王海林赶往北京,李华云总经理在积水潭医院等候,患者到后由于医院将手术安排在下半夜,李华云总经理又及时联系空军总医院进行手术,到6月9日上午8:00手术完成。

二、安全生产事故分析:

2013年6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二选厂检修圆锥时发生一起安全事故,根据当事人辅助车间主任王见所写事故经过,事故受伤者王海林同马振海协助王见在起吊圆锥内1.5吨重的档料斗圈时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将王海林四个手指剪断。事故发生后,王见立即上报叫车,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赵锡波、尚烨、于勇、郝义坤到现场了解情况。还原现场情况同王见所写经过一样,王见站在靠近门口位置,马振海在其左手边,王海林在其右手边位置,档料斗圈起吊时,未水平吊起,马振海这端低,王海林这端已经超过短头上沿有150毫米,王海林拇指在上四个手指在下双手往下压,由于档料斗圈外圆和短头内圆只有5毫米间隙,在这么小间隙、这种不平衡状态下吊钩变形档料斗圈脱落时和短头上沿接触形成剪子,档料斗圈脱落王海林的左手手指被剪切,结果出现这一起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现场指挥人员在拉手拉葫芦,没有起到指挥作用和观察协

调作用。

2、对挡料斗圈磨损情况判断不准,没有充分考虑到起重过程的偏重问题,致使部件起吊后偏斜严重,为了插托起木板而对吊装物进行按压晃动调平造成事故

3、由于对起吊部件按压晃动,瞬间产生巨大力量使制作的吊钩变形而滑落

4、检修前没有进行详细的方案论证

5、王海林为新招职工,对大型设备检修经验不足,虽然参加了县安监局组织的安全培训,但现场培训不足

6、安全部门没有全程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和指导

7、在本次事故中生产副总经理赵锡波、生产部经理尚烨、技术部经理于勇、机电维修车间主任王见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三、教训

本次事故的教训是惨痛的,通过对本次事故的详细分析和研究,举一反三,得到以下教训:

1、不管项目大小,都要有详尽的组织实施方案和安全保护措施

2、在安全三级教育过程当中,一定要做好职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能的培训

3、现场指挥和安全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真正起到作用

4、施工过程当中所使用的工具、器具一定要选择正规厂家的

合格产品,自制的工具、器具要经过检验方可使用。

5、任何工程不能因为节约成本而简化维修设施和安全设施

6、施工过程中,相互提醒和相互保护严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招聘和录用必须持有由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上岗资格证,无证人员不予录用或经培训获证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县防疫站体检合格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厂矿、车间、班组)满48课时。培训后通过考试和技能测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现有人员每月安全培训不低于8课时。

2、每次施工作业之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安全措施,保护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上报领导批准后,传达到每一个参与施工的人,所有人严格执行。每班工作必须进行班前班后会,要求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参加。

3、施工前要对施工现场的场地、环境、设施、路线、空间做充分考察,对有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测,制定出相关的预案和规避办法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需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物资、工具按规定摆放,施工现场不得放置与施工无关的杂物,防止紧急情况时阻碍人员撤离。起重工具的采购必须有安检标志、合格证。

5、施工过程指挥人员必须观察每个操作人员,严禁指挥人员亲自操作而忽视指挥工作,严禁多人指挥和违章指挥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需对施工的措施、方案、工具、器具进行检查和确认。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人员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护、监督和检查。

7、全面排查公司各个施工场所现有的起重工具、安全设施、电力线路、供电装置、管线道路、防护栏杆等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限期完成

8、施工现场要准备急救医药箱,矿区内24小时常备车况完好的值班车辆1辆,以便紧急使用

9、与医疗单位、救援单位建立联动机制

平泉县金宝矿业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二:

安监局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一辆由华坪红砖厂自派的自卸翻斗车(云p:13531)运送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城区,在新区建设住宅二期工程30栋旁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卸出车内的砖块,司机就擅自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后车门未处置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农民工沙尔哈的头部,造成沙尔哈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宁蒗县医院,由于伤势较重,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12点37分,刘立国打电话到宁蒗县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报案,称工地上一人被下砖的车门打着了,在送往医院抢救,不知道是否死亡。接到报案后,县建设局分管安全的领导徐礼芳及安全监督站的两位同志李金峰和杨志平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勘查;同时安监局的杨新红副局长、毛应国、杨凯龙及大兴镇派出所的杨祖所长等单位同志到了现场,全面展开了”5•4″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置工作。下午,县人民政府和军强副县长进一步做了批示。5月5日上午9:00时左右,县安监局召集了监察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工会等有关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经过现场勘查,证人询问、查看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各种资质证书和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教育记录等,到目前为止,事故情况已基本调查清楚,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的背景情况

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是经县人民政府招商引资到宁蒗开发宁蒗新区建设的施工企业,具有《建筑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等,安全生产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发生事故的车辆云p:13531是砖厂自派的,运红砖到工地上卖砖给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与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没有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该车车主是杨文华,与司机李勇(身份证:533224198602162117)是属舅侄关系.

二、事故发生的经过

2010年5月4日中午12点左右,云p。13531自卸翻斗车运红砖到由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施工的宁蒗县新区开发建设住宅二期30栋旁,在自卸车翻斗车卸红砖时,由于车辆后轮负荷太重,引起车辆云p13531后轮下陷,自卸车不能顺利自卸出车内的砖块,就安排下水泥的农民工沙尔哈等工人帮忙卸车,在工人卸车时,由于上翻的后车门未处理稳当,造成后车门下落,击打到下砖的沙尔哈头部,造成头部重伤,该公司项目部接到电话后,立即启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人员把伤员送到县医院,经医院全力抢救,由于伤势较重,抢救无效死亡。同时报告给安监局、建设局、大兴派出所等有关部门。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4″事故造成一死一伤,其中:沙尔哈,彝族,死亡,身份证号:533224196710201356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李学华,彝族,轻伤,现已经出院,属四川省泸州市建设工程公司农民工。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约30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析规划》的要求,”5•4″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1、运砖车辆云p:13531的驾驶员李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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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故发生48小时以后,仍未按规定向有关方面呈报者,一经查出按隐瞒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五)、事故现场是分析事故原因的重要依据,除特例采取紧急处置外,应严格保护现场,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清理事故现场或涂改实验生产记录值班记录

(六)、特大事故由上级安全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重大事故,大事故应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本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持下,组成事故调查组,一般事故应在事故现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会同科研处、安全保卫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即找不出原因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罚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要求,严肃地调查处理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