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方案

为做好我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为“新农合”)宣传筹资工作,进一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确保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年11月30日前基本完成新农合筹资工作,元月1日前启动新的补偿政策。全乡农民参合率达98%。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计生优抚对象参合率达100%。

二、筹资对象

凡属户籍的农民,都可以在户籍地参加新农合。

按年全省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在县城读书并持农业户口的在校中、小学生与在外务工加入外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社保的,必须按以户为单位的原则参加新农合。失地农民、乡(镇)企业、手工业职工允许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加新农合。城镇户口农民、口袋户口农民本着自愿的原则,但只能享受一次,并且要凭原始发票保障。

三、筹资渠道

(一)农民个人缴纳部分为每人30元,由各村组织以户为单位收缴现金。参加资金收缴后,经办人必须造册登记,并开具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所收资金统一通过乡镇(场)财政所转入乡财政基金过渡专户。

(二)五保户、农村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名单由县民政局提供给乡,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县民政局转到乡,由乡代缴。计生优抚对象名单由县计生委提供给乡,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县计生委转到乡,由乡代缴。无偿献血名单由县献血办提供给农医局,其个人应缴资金由县献血办划入乡新农合基金专用账户。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出资帮助本村部分或全部村民缴纳参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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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核对参合底表,做到实际缴费人数与参合底表的人数一致,姓名、住址等信息一致。参加底表经乡审核盖章后,一份上报乡农医局备案,一份由乡合医办留底备查。

确定信息准确无误后,由农医专干进行电脑录入,做到一日一录入,一日一核对,保证录入信息不出差错。

全部换新证。对家庭账户有疑问的农户,在乡合医办初审并开具证明,对有差错的账户一定要出具原证才能到乡农医局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