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档案转递要注意“四个专”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是档案管理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却很容易被人忽略,但如果转递过程出现问题,后果很严重: 

一是转递不及时,干部无法到新单位入职;二是缺少重要材料,档案缺少完整性;三是转递手续不严谨,容易出现档案造假的风险等等。 

干部人事档案转递要特别注意“四个专”: 

一、“专”项审核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干部管理权限发生变化必须坚持“凡转必审”。档案转递、接收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及时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未按规定进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以及审核发现问题没有处理或者处理不当的,未核准前一律暂缓相关提拔和交流程序。 

所以档案转递前必须要先进行检查,档案是否已经进行档案专审,未专审的,一票否决。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不一致的,要进行认定,并出具认定表;缺少重要材料的,需要补充完整缺失材料;档案造假的,必须进行核实和处理。。。。 

二、“专”业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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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其他注意事项: 

1.转递的档案应密封并加盖密封章,并填写《人事档案转递通知单》; 

2.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并核对无误后,应填写回执并加盖公章寄回转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