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务部举办展览会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2-04-2513:00文章来源: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文章类型:原创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

商务部办公厅

【发布文号】

商电字[2012]18号

【发布日期】

2012-04-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现将《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要点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做好电子商务工作,对于构建搞活流通长效机制,扩大城乡居民消费,培育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新优势,推动对外贸易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意义。2012年电子商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着力加强电子商务工作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管理

和行业指导工作力度,加强示范引导,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应用水平,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一、加强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业务指导工作

(一)结合实际,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制订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细化实施方案,明确规划分工,落实具体责任

(二)强化对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和监督检查,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目标、年度工作安排与规划重点任务、政策制定与规划导向的有效衔接

(三)商务部将对各地规划发布及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交流经验,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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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积极引导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会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对外贸易过程中的通关、退税、融资、信保等政策问题。

(十八)继续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工作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全国统一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试点省要继续加强网上购销对接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商务信息服务质量与水平。

(十九)建立健全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带动引导作用,有条件的地方要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电子商务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