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三、村干部坐班制度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五、村干部请假制度
六、村务公开制度
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八、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村干部学习制度
1、村干部必须定期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和学习,不得无故缺席。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村干部必须通过学习达到大专以上学历。
3、平时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4、各村、社区每月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不得缺席。
二、村干部会议制度
1、村干部必须准时参加各级召开的有关会议,迟到一次扣10元,缺席一次20元,有事必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2、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记录。会后要召开好有关会议,不折不扣地传达贯彻好会议精神。村干部每季度至少到所驻村民小组召开一次群众会,每少一次扣20元。
3、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好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布置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做好详细记录。
三、村干部坐班制度
1、各村必须安排好坐班时间表,村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做班时间值好班,并且做好值班记录。
2、坐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到位。对不服从安排或擅离职守者,每人每天扣20元工资,如造成损失的追究其责任。
四、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镇党委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并派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具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3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民主评议分“村干部自我评议,村干部述职,民主评议”三步骤进行,评议结果由镇党委统一汇总、公布,并装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4、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镇党委提出警告,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镇党委通过一定程序予以调整、罢免。
五、村干部请假制
1、所有村干部在工作期间有私事必须事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席论处,扣发一天的工资。
2、村支书、村主任向包片领导和镇党务书记请假,一般村干部向村支部书记请假;
3、村支书、村主任外出两天以上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
六、村务公开制度
1、村务公开的内容。财务收支、计划生育、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救灾救济和奖售款物的发放、集体项目承包经营。除此之外,凡是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都应予公开。
2、村务公开按照审查评议、公布上墙、整理归档或“一清、二审、三报、四公布、五上墙、六存档”的程序进行。
3、村务公开的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7——10日,村里重大事项,主要工程视进程情况及时公布。
4、村务公开采用公开栏、张榜公布或定期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进行公开,各村民小组也可采用不同方式公开。
5、每次村务公开后,党支部和村委会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对群众提出的疑问;要及时做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予以答复,对大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事项,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后再予公开。
6、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人及群众提出的问题的答复结果都要形成详细的资料、表格,经村务监督组长签字入档归案
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1、村财务实行“村账镇代管”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的管理的监督。
2、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村级资金运行。
3、村级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缴存,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小金库”和记帐补帐的,给予全部没收转为集5体积累,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同时,对相关人员要酌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
4、村两委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要按照规定对村级集体资金支出严格把关,做到帐入方出。
5、村级财务开支年初应制订好收支计划,严禁入不敷出,实行村主任“一支笔审批”,所有支出必须取得合理票据,并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名,同时必须经驻村领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本村报帐员和镇核算中心有权退回。
6、村级财务报帐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每月前5天内,按规定预审上一月的收支票据,填写报帐单,送镇核算中心审核,及时领取报表,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
八、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
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2、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7、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
第二篇:村干部管理制度村干部管理制度
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管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规范干部工作程序,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干部形象,体现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各项
规章制度。
第二条各级干部与镇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的执行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各项决定。
第三条各级干部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谅互让,要有大局意识,要保持团结一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艰苦朴素、清廉务实的优良传统,严禁各行其事,严禁铺强浪费。
第四条严格执行每月8日党员学习议事日制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质并按照镇党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年内,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和调查报告不少于6篇,逢双月28日上报镇党委办公室进行调阅。对不及时上报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
第五条按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参加会议实行签到制,不签到或由别人代签的视为未到,如遇特殊情况,由本人向镇党委、政府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50元、请假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30元、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发效益工资20元。
第六条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如发生火灾、重大信访、治安事件的按照信访、治安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遇到亲朋好友办事,不准违反规定开绿灯。村、社财务严格按规范化管理运转,并经常性开展自查活动,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视其情节进行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八条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勤政为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生产、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摸排解决
第三篇:村干部管理制度山老党发〔2016〕号
中共老军乡委员会
老军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老军乡村干部管理制度(修订)》等
三项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村干部管理,增强村干部服务意识,提升带领群众发展致富能力,提高村级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运行,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老军乡村干部管理制度(修订)》等四项制度已经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
1.老军乡村干部管理制度
2.老军乡村务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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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顺利完成。参加所有会议前,统一在乡党政办签到,不允许代签,一经发现扣罚代签人工资100元。
3.参加各种会议时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要求传达的,必须按要求时间和传达范围完成会议精神的传达。
4.村干部必须坚持每个星期召开一次碰头会,总结前一周工作,研究下一阶段工作。同时,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专题计划生育、安全、信访维稳工作例会,并做好详细会议记录。
三、村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考核评价制度
1.村干部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会议一般一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由乡党委负责组织领导监督实施并派相关人员参加,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具体实施,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
2.考核评价村干部时,先由村“两委”班子成员分别进行述职述廉,介绍任期目标、当年目标实现情况、工作作风及廉洁自律情况等,党员、群众代表等参评人员根据村干部述职述廉情况就其本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主测评、评议和质询。
3.对评出的优秀村干部,由乡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在测评中不称职票在30%以上的村干部,由乡党委领导对其谈话;不称职票在50%以上者,由乡党委通过一定程序予以免职。
四、请销假制度
1.所有村干部原则上坚持每天到村委会集中工作,期间困公、因私需要离开或者不能到村委会工作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论处,每天扣发工资50元。
2.村干部需请假三天及以内的向包村领导请假,四天及以上的由包村领导批注意见后乡党委书记批准,请假条交乡党政办公室,回来后必须履行销假手续。
3.各村社长由村支部书记统一执行请销假制度,村书记、村主任须及时掌握社长在家及外出情况。
4.村干部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连续超过20天以上、不足40天的扣除当月工资;连续离岗40天以上、不足60天的扣除两个月工资;连续离岗60天以上的,扣除两个两个月工资,并启动相应程序给予诫勉谈话或者免职处理。
五、村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1.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红包;
2.不准在村干部选举中进行贿选;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亲戚利用村干部职权和职务谋取非法利益;
4.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
5.不准参与赌博活动;
6.不准违反支农惠农政策规定;
7.不准违反财务、村务、党务公开有关规定;
8.不准纵容家庭、子女、亲戚等计划生育对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9.不准违反规定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10.不准与民争利,态度蛮横。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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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监委会主任共同签字方能生效。
7.村级财务报账员负责本村经济组织的收支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对村级所有收缴款项的往来款项应及时缴存,不得坐收坐支和挪用,并按规定进行村务公开。
8.包村领导负责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管,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如发现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的,一经乡纪委查实,将严厉追究村支部书记、主任、文书、监委会主任的责任。
第四篇:村干部管理制度通安驿镇村干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村干部监督和管理,提高村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一个更加奋发有为,充满活力的良好干事创业氛围。结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分工负责制度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对村干部在工作中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工作方法不当等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并造成重大后果的,实行诫勉谈话和责任追究,由镇党委指定专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对其造成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峰村党支部、村民委
201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