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埔镇河长制工作村级河道专管员管理办法

西洲街道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中共道县县委办公室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道办发〔2017〕52号),《西洲街道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西办发〔2017〕65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水环境治理的决策部署,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六个居委会和直属责任部门。

二、考核内容及赋分办法

考核内容分组织领导,日常管理,工作效果,督查情况四类指标,分值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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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纳入街道对居委会、街道相关责任部门目标考核及评比。

(三)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作用,紧紧围绕“河长制”管理工作重点,向社会公众开展广泛宣传,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关注、支持、参与河库管理与保护,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