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人性化执法几点思考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政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对于公安交警来说,建设和谐社会就是要体现以人为本、公平正义、诚信友爱精神,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给交通参与者和人民群众送去人文关怀。这既是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需要,也是我国民主法制进步的表现。当前,随着尊重保障人权理念的逐步深入,交通管理活动与国际接轨,交通管理人性化已成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改革的趋向,不少地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管理机关瞄准人性化管理这一目标,也出台了名目繁多的改革措施。为此,笔者就交通管理工作中如何体现人性化执法谈一下自己粗浅的认识:

一、充分认识人性化交通管理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

(一)人性化交通管理的涵义。所谓人性化交通管理,就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在交通管理过程中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和精神,对交通安全违法和重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地体现人文关怀,使其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尊重和保护,使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认识到危害性,使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服法,悔过自新。人性化交通管理的根本内涵在于执法活动的公正、高效。只有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才是交通管理执法机关的最大、最根本的“人性化交通管理”。如果交通管理部门不能保持公正,也就无从谈及人性化交通管理。执法枉法或随意执法,执法不严、不公、不廉,对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再大的关怀,也是徒劳无益。

(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要求人性化交通管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充分发挥法律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没有交通管理者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就不可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不可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顺利发展,就不可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

(三)实施人性化交通管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趋势。“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是实现法律的立法宗旨,即社会秩序的理想化和充分保障人权的实现。人性化交通管理要求交通管理者在公正执法时,给予公民柔性的人文关怀,尊重其人格和尊严,维护其正当权益,顾及其感受,让公民在体会法律的威严与神圣的同时,也享受法律所固有的“温情”和“体恤”,它是政治文明在执法领域的生动体现。相信随着法治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人性化交通管理必然会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二、充分认识依法纠正交通违法是人性化交通管理的重要保障

不可否认,人性化交通管理的举措是现代文明的体现和要求,但“人性化交通管理”说到底仍然是执行法律的活动,是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来惩罚交通违法和交通犯罪的过程,它具有刚性的一面,必须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不能因为冠有“人性化”之名,就能随意篡改法律,不依法纠正或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换句话说,人性化交通管理要依法办事,不能违反法定程序,不能违背法的精神,法律就是人性化交通管理及一切交通管理者永不能悖离的“底线”。因此,依法管理交通,依法办事是人性化交通管理的前提,也是人性化交通管理的根本保障,而且“人性化”要求的是符合人类常规的伦理道德,在现代民主制度下制定的法律,其实已经融入了人性化的成分。也就是说,交通管理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只要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就不会发生损害违法人基本人权的恶性事件,就是人性化交通管理。相反,如果交通管理不以法律为依据,不受理性的约束,而过多强调“人性化”、“个性化”,就难免不被滥用变成“人情化”,假借“人性化交通管理”之名来降低法律规定的处罚力度,甚至免予法律处罚,破坏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就彻底背离了“人性化交通管理”的初衷,反而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因此,依法交通管理,依法办事是人性化交通交通管理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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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学习意识,解决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引导全体民警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提高自己,充实自己,使交通民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形成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任劳任怨的工作态度。

四是强化爱岗敬业和争先创优意识,解决队伍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的问题。由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人、车、路矛盾日益突出,面对交管工作日益变得复杂和日益繁重的现实,使得交警,特别是一线交警在思想上产生了畏难情绪心理。为此,要对交通管理者强化爱岗敬业和争先创优意识,通过典型引路,弘扬正气,挖掘在交管工作中敢闯、敢试、敢于开拓的先进典型,振奋精神,鼓舞士气,有效解决精神不振,不思进取的问题。

总之,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真正做到心为民想,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事为民办,把“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变为自觉行动,就要求公安机关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坚持人性化管理,从细处入手,从小处着眼,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改善执法形象,使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活动得到充分的安全保障;营造和谐交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打造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