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方案
加快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优化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结构,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是长株潭“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交通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重要任务。为认真落实省委书记周强同志的重要批示,加快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按照《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有关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长株潭城市群城市发展规划及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三个服务”为宗旨,围绕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战略目标,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主题,发挥综合交通运输优势,统筹城乡发展、打造宜居城市、促进社会和谐。以长株潭公交一体化为核心,紧紧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加快推进长株潭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目标,立足于高标准、高起点,大胆创新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整合三市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形成三市一体、城乡统筹,资源共享、结构优化,功能齐全、管理高效,运营规范、服务优质,经济便利、安全有序的综合交通服务体系和运营体系,科学构筑“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满足广大群众出行需求。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贺仁雨副组长:徐正宪李晓希胡建新文树勋肖文伟杨广成员:徐建陈健强刘见陆增富刘国林罗可李建斌谭衡鸣陈新发罗丽萍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省长株潭两型办副主任(正厅级)
省交通运输厅总经济师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长沙市政府副市长株洲市政府副市长湘潭市政府副市长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省地方海事局局长省财政厅经建处处长
省长株潭两型办发展处副处长省机场管理集团副总经理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处长省交通运输厅城市交通处处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办主任
省交通运输厅引进外资项目办主任陈国辉
湖南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刘明理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玉平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章礼华
湘潭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蒋自雄长沙市轨道交通建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处(电话0731—88770138,传真0731—88770033),罗可任办公室主任,彭建涛、李鸿德任副主任,负责推进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日常工作。长株潭三市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三、工作大纲
(一)实施范围
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地区(主要包括长沙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长沙市城市规划区,湘潭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和湘潭县易俗河-河口地区,株洲市新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和株洲县渌口地区,总面积为4500平方公里左右)。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两型”发展。注重交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提供与自然和城市风貌相和谐的交通环境,以零换乘、无缝对接为目标,为长株潭城市群人们提供个性化、人性化、多层次、多功能的交通服务,提高污染少、占地少、能耗低的交通方式所占比重,大力发展和使用公共交通。
2、坚持统筹协调,突出工作重点。城市群对外通道与内部设施协调发展,突出城市群内部体系的构建;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突出城际快速干道的构建和枢纽换乘中心的建设;城市交通与农村交通统筹发展,突出城市交通,以城带乡。
3、坚持深化改革,大胆创新突破
突出公共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加强政府投入和引导,加快推进交通建设与管理上的制度创新,在投资、营运、管理、组织、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构建适应三市经济和人民群众出行的理想模式;加强区域间、城乡间及各类交通方式之间的衔接互补,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的整体运行效率。
4、坚持科学发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适当超前,实现跨越式增长,交通设施建设总量要适应并适当超前于城市群发展需要,交通体系布局要适应并引导城市群生产力布局。同时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运输组织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进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三)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以长株潭公交一体化和智能交通、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为重点,通过5年的努力,优化现有交通基础设施网络和运输服务结构,充分发挥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整体优势和综合效率,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协调、衔接顺畅、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高效低耗”的综合运输体系,为长株潭城市群提供充分、优质、可持续的交通运输服务,促进经济社会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2、主要任务
(1)准确掌握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现状,剖析存在问题及原因;
(2)有效认识长株潭城市群当前及未来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宏观环境,并通过定量与定性分析方法,较准确地预测长株潭综合运输需求;
(3)提出推进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总体思路;
(4)优化长株潭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明确如何从点、线、面(即枢纽、通道、网络)三个层次统筹考虑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城市交通与城际交通之间的基础设施衔接与协调;
(5)分析长株潭城市群推行“公交优先”与“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提出长株潭城市群道路运输和城市公交运输融合三市公交一体化实施方案。研究内容包括:三市城际交通运输统一管理体制、三市城际公交运输企业模式、三市城际交通运输资源配置、三市城际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考核机制、三市城际交通运输信息平台等。
(6)科学确定建立长株潭城市群高效的运输组织保障系统,探索建立统一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统一的客服标准和运行监管机制。解决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运输组织、市场与信息、技术与标准等方面实现一体化的问题;
(7)提出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对策与措施。确定政府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角色定位,制定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税收政策、交通规费政策、票价政策、财政政策、市场政策等。
(8)构建长株潭城市群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理想模式,并提出相关组织、运营、管理及支持保障系统。
(四)研究重点
1、制定长株潭公交一体化方案。积极搭建长株潭三市公交一体化运作平台,整合长株潭三市现有的公交、城交客运资源,进行公交化、公益化改造,对现有的长株潭城际一体化公交线路进行提质改造和优化调整,积极构建智能公交和“两型”公交。
2、研究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市地铁与常规公交一体化协调发展问题。并根据长株潭城际铁路、长沙市地铁建设情况,给出常规公交线网与长株潭轨道交通协调的方案与营运组织的协调策略。
3、以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建设为抓手,加强道路运输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衔接,实现多种运输方式间“无缝衔接”和旅客“零距离换乘”。着重考虑如何强化道路客运衔接铁路、机场等枢纽、港站的集疏运功能,如何加快完善道路旅客集疏运服务网络,科学安排班次密度。
4、提出改造提升客运服务体系,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一体化的策略。重点研究加强综合交通运输政策和标准规范,如何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之间,区城之间及城乡之间客运组织与市场的衔接,促进交通运输一体化。
5、深入研究长株潭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加快综合运输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形成各种运输方式既自成管理体系、高效运行,又优势互补、相互衔接的格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改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提高交通运输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工作步骤
(一)2011年7月,召开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讨论长株潭综合交通一体化工作会议的有关事宜。
(二)2011年8月,课题组与“研究机构”完成调研工作,收集有关资料,提交《实施方案》(初稿)。
(三)2011年9月,领导小组邀请世界银行“中国城市群两型综合交通发展研究”项目专家对《实施方案》(初稿)评审,并根据修改意见完善。
(四)2011年10月,课题小组提交《实施方案》(修改稿),领导小组再次组织专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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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四)建立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对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如山林、土地纠纷),同一行业的不稳定因素(如出租车行业)等,可建立联合调解机制,形成跨区域的调解网络。通过召开排查矛盾纠纷的联席会议,共同摸排联防区域内的各种不稳定,不安全因素,形成大排查格局,对排查的信息进行联网,互相通报。尤其是对可能引发跨区域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的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预防、早治理。
(五)建立区域警务协作保障激励机制。一是树立全局观念。要充分认识到长株潭区域内的治安问题具有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共生关系,没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也难有长期稳定的治安环境。因此,治安警务合作,必须要跳出行政区划的框架,通过反复协商、沟通,共同制定合作机制,弥补单一城市的治安控制局限,共同提升警务效能。二是建立科学评价激励机制。对经常协助其他地区开展工作的单位,以及周边地区社会治安整体效果良好的单位,要明确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鼓励,并在工作绩效考核时,一并予以考虑加分。
(六)建立警务协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长株潭三地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每年召开1次联席会议,通报社会治安管理情况,总结警务协作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提出工作建议,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长株潭各市设立治安管理警务协作的办事机构和联络机构,每半年召开1次工作例会,通报社会治安工作情况和协商区域警务协作事宜,协调推进合作事项,并向三市治安管理警务协作联席会议报告警务协作落实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工作例会由三市轮流举办,如一方有重大事项或行动需要协商,可提议并经其他方同意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