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平稳,根据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文件精神及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于2月15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安交交警大队长朱惟悟任组长,教导员朱松根任副组长,其他大队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大队长俞洪根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冰、陆建伟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工作。各中队也要成立相应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整治活动有条不紊,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辖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各主要道路超速、超员、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明显下降,重特大交通事故总量明显降低。

三、整治时间、方法及整治重点

整治时间。2月15日至5月15日,为期3个月。

整治方法。此次整治活动由各中队自行组织进行。

整治重点。重点整治超速、超员、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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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法,从严管理。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路面管理力度,做到逢违必纠,特别是对无牌无证摩托车上路行驶、客车超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

3、文明执勤,注意安全。各单位要教育广大民警、协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安全。同时,全体人员要保持警容严整,做到文明值勤执法。

4、加强信息收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要及时收集整治中出现的各类信息,特别是针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抗法、冲卡、醉酒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况,要及时整理上报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