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社会化管治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意见》(政办发【2012】50号)精神,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逐步消除道路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事故总量,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畅通,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重点

1、以乡村两级交通协管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队伍建设。乡村交通协管员在交警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乡交通协管员由乡人民政府聘请,各村交通协管员由村干部兼任。定期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依法行政。

2、以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逐步完善交通安全基础设施。近年来,我乡的通村水泥硬化路建设发展迅速,建设总里程近150公里,但安全设施、警示牌等设置不全,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农民安全出行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今年乡政府将争取一定的资金与交警部门一起对所有通村水泥硬化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处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安全的十字路口、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设立减速带、防撞墙(墩)、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逐步提高农村道路设施的安全标准和安全性能。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1、切实加强领导。乡成立由副书记、常务副乡长任组长、公安、交通、安监、宣传、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

2、全面落实责任。公安、交通、安监、宣传、学校等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尽所能,也要加强协调配合。对排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整改,确保交通安全畅通,并每个季度上报一次工作情况。今年改扩建道路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道路不得交付使用。

3、严格责任追究。对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到位,危险路段治理不及时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损失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