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镇道路交通管理的建议

关于加强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

1月1日至3月12日,我省共发生涉及中小学生、儿童道路交通事故15起,造成中小学生、幼儿18人死亡,90人受伤。这些涉及校车和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反映出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抓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面存在安全意识薄弱、监管工作不到位、安全防控网络不完善、主体责任不落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措施不得力等突出问题。

随着中小学陆续开学,加之春季踏青旅游等活动增多,学生出行安全风险增大。各地必须行动于当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最大限度拦截和消除安全隐患,最大程度保护中小学生和幼儿的安全出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迅速组织部署。学生交通安全事关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涉及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安全风险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始终把此项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紧抓不放、狠抓落实。各地要在政府主导下,会同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监、宣传等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对当前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专题研判分析,剖析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健全校车、驾驶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机制,落实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涉及校车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治理涉校道路交通隐患,完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增强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改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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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深化宣传教育,增强文明意识。各地教育部门要牵头做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主动对接公安交警部门对辖区内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学生家长等重点群体开展一次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和安全提示,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今年以来发生的15起涉及中小学生、儿童道路交通事故中,有6起涉及搭乘或驾驶摩托车事故。各级教育部门要严厉禁止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尽力提示、减少学生搭乘摩托车、电动车行为。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校园app等媒体,加大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醒作用,警示广大学生及家长自觉抵制乘坐超员、“黑校车”等违法接送学生车辆。要组织开展校车安全应急演练,不断提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老师和乘坐学生的安全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强化督导检查,狠抓措施落实

督导公安交警、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指导各地突出工作重点,特别是加大对县乡地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上下学时段学生用车运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提高执法效能,遏制涉及中小学生、儿童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