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以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规定》和“依法高效、创建最优发展环境”为重点,通过提高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廉政建设,进一步优化全市的政务环境,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以促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机关为目标,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把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重点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乡(镇)政务、有关企事业单位办事和做好保增长、扩内需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政务公开,努力实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度,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原则。推行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保证依法行政。
2、全面真实原则。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信,不得有任何虚假成分,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开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
3、及时便民原则。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四、工作内容
(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按照《条例》规定,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监督和保障制度。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统一规范,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做到自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准确获取政府信息。在巩固市卫生局、西湖区政府、青山湖区京东镇等省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成果基础上,2009年将建设一批市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实施方案由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订实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完成时限:2009年12月底
(二)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保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方便、及时获取政府信息,一是各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务和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社会公示、听证、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方式公开;二是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条例》规定,在上半年前设立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资料索取点,也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设施公开政府信息;三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向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公开的政府信息;四是完善平台功能。加大信息平台建设投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一期建设的基础上,解决好平台因涵盖的单位多,并发信息数量较大,页面浏览速度缓慢等安全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数据安全、系统稳定运行、资源全面共享,提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市经济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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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加强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动我市经济大提速,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三大工程”顺利实施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突出重点,落实措施,把我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二)强化监督。要充分发挥市、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定期对各部门、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今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对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和各部门要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寻找突破点,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及时加以解决。
(三)注重实效。要围绕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工作目标和工作内容,做好工作考核。2009年下半年,市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洪府厅发[2008]92号),对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近两年来的政务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考核工作按照平时工作情况与民意度调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形成考核结果于年底予以公布。各县区也要设置考核项目、指标和分值,对所属部门和乡镇、街办进行考核。市直各部门要将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的目标考核和个人年度的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