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要点思考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环保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年全县环保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重庆建设一小时经济圈和列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战略机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以生态县建设为总抓手,以节能减排为目标,以治理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污染为突破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全年县城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2%;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60%;地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100%;县内四条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和六座中型水库水质总体达到Ⅲ类水域标准;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其中优的周数达到2/3以上;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6分贝以内,城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控制在68分贝以内;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8%以上;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全县工业废水处理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工业废气处理率提高到70%以上;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以内。

三、主要任务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结合贯彻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党的十七大、市第三次党代会、县委十二届三次全委会精神,进一步加大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倡导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围绕贯彻实施《环保条例》,不断加大环保基本国策和环境法制宣传;围绕重点人员教育,继续加强党政干部、青少年、环保从业人员环境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围绕推进全县中心工作,深入开展“6·5”世界环境日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二)强力推进“四大行动”,切实改善全县环境质量

持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1﹒大力实施“蓝天行动”,让群众呼吸清洁的空气。以控制扬尘、燃煤及烟(粉)尘、机动车、大气污染为重点,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加强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污染管理,强化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和清扫保洁措施;加大对燃煤设施的排污监管,督促烟气脱硫设施稳定运行;开展机动车排气定期检测,将机动车排气状况纳入车辆入籍审验和日常管理内容;完成县城城区基本无煤区建设任务,推进具备条件的镇乡开展无煤区或基本无煤区建设试点工作。

2﹒深入推进“碧水行动”,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以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推进实施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为重点,开展农村中小型人畜饮用水源保护,继续巩固和深化公共集中式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取缔直接排污口和肥水养殖行为,全面开展建制镇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的监测,完成龙岗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验收投运,积极推进龙水污水处理厂建设。

3﹒全力实施“绿地行动”,让群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以推进生态县建设为核心,加快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加大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力度,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域自然生态系统的外来入侵物种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提高保护区质量和管护水平。

4﹒扎实推进“宁静行动”,改善声环境质量。以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机动车违章鸣号、大型运输车辆噪声、营业性娱乐场所噪声污染整治和城市居住小区小型加工企业专项综合整治为重点,限期治理或关闭一批噪声污染企业,开展高、中考期间的环境噪声专项整治,创建县级“安静居住小区”1个。

(三)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力度,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1﹒着力细化目标任务。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细化分解到各重点排污单位,明确削减任务,签订污染源排放控制目标和治理目标责任书,督促各单位制定减排计划和措施,确保完成消减目标任务。

2﹒大力推行清洁生产。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3﹒严格开展监察执法。进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线监控系统,采取在线监控与定期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检查各责任单位削减完成情况,督促落实污染物减排任务。

4﹒强力实施排污费征收。加大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单位的行政处罚力度,强力征收排污费,以收治排,逐步实现污染物减排。

(四)切实加强重点污染监控,全力保障县域环境安全

1﹒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监管。深入开展农村污染状况调查,全面开展以畜禽养殖粪便、污水、垃圾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小能源建设为重点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及流域范围内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区域内化肥农药污染、水土流失、人为破坏等问题得到控制。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排污申报工作,对污染严重的实行限期治理,积极推广沼气技术集中解决养殖小区和农村散户养殖污染问题,建设2个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示范点。

2﹒加强工业污染源头监管。坚持每月对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重庆春兴胜科合金有限公司、重庆元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大足县浙西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浙兰水泥厂、重庆永荣长河煤电有限公司发电厂、大足县鸿运造纸厂、重庆市健臣纸业有限公司、龙水电镀园区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每季度对24户一般工业污染企业进行监察。

3﹒加强辐射环境监管。严格执行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依法强化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强核安全与辐射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切实提高处置核安全与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严厉打击辐射环境违法行为。对于闲置、不确定的放射源,按规定区别不同情况上缴收贮,消除安全隐患。凡是辐射安全许可证已过期的单位,应立即进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并申请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要求做好放射安全年度自我评估,建立健全各种制度、措施,完善放射源档案,凡产生放射性废物以及贮存使用放射源、射线装置的单位,必须于每年10月至11月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确保县辖区内辐射环境安全。

4﹒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全面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和进口废物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督促各医疗单位与医疗废物运输处置单位签订运输处置协议,对医疗废物产生量填报不实的医疗单位不予发放转移联单。在加强单位对危险废物的自管能力和监督的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并定期或不定期对危险单位转移联单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加大对转移联单使用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规定使用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管理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全县危险废物处置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夯实环境管理工作基础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推行“环境准入”和“区域限批”制度,从源头控制新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进一步推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规划环评工作落到实处;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简化申报内容和核发程序,做到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开展后评价试点,制定后评价规范,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服务功能,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

(六)加大环境监测力度,提供环境管理技术支撑

健全环境质量常规监测体系,力争形成地表水水质标准全项目监测能力并开展主要河流全项目抽测。拓展环境空气监测项目,重点地区开展环境空气中有机特征项目监测。加强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开展环境空气质量日报,县城城区开展饮用水源地水质周报。形成污染源和环境的现场及应急监测能力。

(七)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环保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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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核发排污许可证,把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所有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严禁超过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对没有办理许可证的单位依法严肃查处,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不能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企业实行限产限排,限产限排后的总量不得超过总量控制指标。

(七)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加快农村畜禽粪便污染整治,完成全县规模化养殖厂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推广沼气池建设,综合利用畜禽粪便,消除畜禽粪便污染。加强农田面源污染管理,采取源头控制策略,鼓励和推动农民广泛采用环境保护的替代技术和生产模式,减少农药、化肥的过量施用,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减少农业面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