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为认真组织实施《**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88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依法整体推进“信用**”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特制定20**年“信用**”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加强政府信用建设。全面加强政府行政效能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着力提升政府自身信用。通过政府带动和推动,规范社会信用行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

2.大力推进企业征信工作。以实施《办法》为契机,加快推进联合征信体系和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面向行业协会、信用中介机构的企业信用信息收集工作,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努力建立信息畅通、标准统一、覆盖全省的企业征信体系。积极推动我省企业融入“信用长三角”区域的信用体系,促进东向发展战略的实施。年内要建立联合征信与同业征信的工作协调机制,实现12万户企业信用信息入库。同时,积极培育企业信用产品需求,加大信用产品的开发应用,促进全省信用建设。

3.努力推动个人征信建设。今年起,要启动个人征信的政策研究和立法调研,确定符合省情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模式和制度框架,推动个人征信制度的立法工作。逐步在区域中心城市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在完善信息沟通渠道、利用现有信用数据的基础上,建设全省个人信用数据库,逐步开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个人信用信息的社会化服务。

4.在完善信用建设试点市工作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全省17个市信用建设工作

二、建设重点

1.努力打造信用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行政效能建设,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不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增强政府公信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机制,逐步提升政府决策信用水平。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对公务员的诚信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单位:省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政务中心)

2.继续加强信用法制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办法》,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文件,积极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开展个人征信管理办法及省内征信行业、征信产品行业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经济信息中心,省联合征信中心)

3.进一步加快部门同业征信体系建设。加快省直有关部门系统内信息化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收集、提交制度,重点充实部门同业征信数据,扩大同业征信数据库规模。同时,建立密切协作、专业分工的征信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同业征信与联合征信体系的对接,形成全省统一的企业征信体系。(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等)

4.大力加强联合征信体系建设一要依法开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工作,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制度化二要拓展企业信用信息征集范围和渠道。积极向行业协会、信用中介机构征集信用信息,拓宽信用数据来源,丰富数据内容,提高数据质量。三要推动联合征信网络平台建设。抓紧开发政府部门之间网络信息提交系统,建立完善数据流转、交换、查核、查询和辅助功能五个基本系统组成的数据交换中间平台,实现全省企业信用数据在线实时交换、流转、共享和查核。四要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尽快完善信用信息入库处理、存储系统和“信用**”网站,提高查询系统运行质量。五要做好征信服务工作。积极开展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办法》规定,逐步强化联合征信体系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信息中心,省联合征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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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推动“信用**”重点项目建设。政府引导资金重点支持省联合征信示范工程国债项目,加快实施全省100户企业的信用内控制度示范工程,支持信用中介机构、信用协会及信用担保机构建设,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信用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4.着力培育失信惩戒、守信受益的市场机制。积极发挥同业征信、联合征信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的基础性作用,推动银行、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制定和完善本系统信用等级的评价办法,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予以授信。对守信企业在信贷、纳税、工商年检、信用担保等方面,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对失信行为进行公示,加大行政、法律等惩戒力度。依法加强信用管理和监督,形成统一、开放、有序的市场信用体系。(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工商局,省地税局,省国税局,省质监局)

5.进一步加强“信用**”建设的宣传和培训。结合信用法制宣传,采取开辟宣传专栏、制作公益广告、拍摄宣传专题片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信用文化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倡导信用需求,着力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信用法制、信用知识和信用信息规范培训,提高公民的信用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