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带头人队伍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市**侗族自治县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通过选优、育强、监管、激励等举措,着力打造有本领、能担当的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

一、从“严”把关,全方面规范选任程序

一是严格选任程序。该县以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为契机,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质量标准,严格落实“三访四谈五包保”工作要求,对全县各村(社区)进行逐村分析研判,对换届人选严格实行“三审”制度,逐村逐人开展任期考核和人选考察等工作,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思想作风好、奉献精神好,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人员选进“两委”班子。

二是拓宽人选渠道。注重从农村知识青年、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致富能手、春晖人士、优秀民营企业管理人员、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中发展培养村干部,切实拓宽人选渠道。

三是建强后备队伍。将优秀人才作为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建立后备干部常态化培育机制和跨村任职、党委下派等机制,确保“有人可选”。目前全县71个村(社区)共有村级后备力量156人,其中35岁以下的130人,大专以上学历的103人。

二、从“细”建档,全过程加强动态管理

一是强化备案管理。结合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严格落实村级初审、乡级二审、县级联审的村干部背景审查制度和备案制度。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县71个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县级备案管理。

二是定期开展督导。出台《**侗族自治县村干部管理办法(暂行)》,通过季度考核和不定期开展党建工作成效督查的方式对村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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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优化考核方式。对村干部的产生、任免、监督、待遇保障以及权利、义务和管理进行规定,对村干部考核实行100分制,日常考核占30%,年终考核占60%,民主测评占10%。对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原则上不得再担任村干部,由乡(镇、街道)责令辞职或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免职或罢免。

二是完善考评机制。拟定《**侗族自治县村务监督委员会“三元合一”考核管理办法》,县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村务监督工作,乡镇党委每半年调度1次相关工作,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每半年向村党组织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1次工作。

三是严格考核评估。本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绩效奖金扣除年终考核部分的50%,同时进行待岗1个月处理,待岗期间仅发放基本报酬,连续2年考核为“基本合格”或本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绩效奖金扣除年终考核部分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