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
关于土地流转问题的研究
土地流转要坚持“一个前提”和“五个有利于”:
农民自愿、自主,关键要自主。
有利于粮食安全;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村民自治制度;有利于
农业机械化和劳动力转移;有利于农民共同富裕和全面小康;有利于增强中国转型发展的“韧性”。
2010年
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党务必居安思危,切实防止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的倾向。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关键在于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作为农村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继续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流转市场。只有这样,农民致富才能实现,粮食安全就有保证,“三农”问题才能解决,农村的繁荣稳定和农民全面小康也就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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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一种是类似80年代的土地流转,基本上在村内农户、亲戚朋友之间流转。这种流转方式最近3年有了新发展,即农户承包地向农民互助社、合作社流转。例如,2008年春,河北东光县古树于村的王杰华和另外6个村民发起创办了资金互助社,205人入社,每人互助资金500元。互助社成立后做的第一件事是集中团购农资,一亩地(两季)肥料便宜150元。互助社做的第二件事是土地流转,将村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原来农户之间相互流转土地,每亩350元/年,现在流转给互助社,500元/亩。两年时间不到,全村有980亩土地流转给互助社了。互助社购置了大型农机具,全村85%的劳动力离开了土地。不仅粮食产量增长25%,全村人均纯收入9000多元,翻了一番多。互助社两年积累40多万元。
第二种土地流转形式叫“占补平衡”或“建设用地指标异地流转”。有些地方利用国家“土地占补平衡”政策,鼓励村庄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新村庄实施统一规划和建设,对旧村庄进行统一整理和改造,以节约土地。如果村民集体将节约出来的村庄建设地实施“非转农”,政府则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或建设用地指标奖励,准许村民集体将“非转农”获得的“建设用地指标”拍卖获利。这种“非转农”及“建设用地指标异地流转”的土地流转形式,是了不起的创举。全国现有旧村庄占地3亿亩左右,不少村庄宅基地、自留地等原本数百亩或更多,通过新村规划和建设,一般都可以节约一半的土地。江苏太仓对于村庄在新农村建设中节约出来的土地复垦后,政府奖励给村庄相应数量的建设用地指标,1亩建设用地指标可以拍卖20—30万元,极大调动了农民节约用地的积极性,也大大加快了新农村建设步伐。这种形式的土地流转试验,在浙江、重庆等地都有。这种形式的土地流转对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意义重大。
第三种土地流转是资本下乡整合农民土地,土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