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粮食生产政策意见
进一步加强农业和粮食生产,是保证市场供给、抑制通货膨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迫切要求,是应对国际农产品市场变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所在。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和粮食生产政策支持力度的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市农业和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农资综合直补力度
在兑付中央财政下达的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基础上,充分考虑化肥、柴油等农资价格变动因素,增加市级财政农资综合直补资金5618万元。其中,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按种植面积每亩再增加补贴20元,对群众渔船按每千瓦功率补贴60元,对种植10亩以上蔬菜的农户按种植面积每亩补贴60元。
二、增加水稻、麦子良种补贴
市级财政在已有基础上,再增加水稻、麦子补贴资金1859万元。从20*年开始,按照科学精量播种要求,统一免费向农户发放水稻、麦子良种,发挥良种增产潜力。
三、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
在中央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确保20*年本市粮食最低收购价不低于上年实际收购价格水平。加强收购服务,充实粮食储备。
四、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力度
在已安排资金的基础上,20*年再增加市级财政4200万元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在已建成100万亩设施粮田的基础上,2010年底前再投资建设20万亩设施粮田。建设1.5万亩良种繁育基地,完善良种繁育和供应体系,实施良种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生态养殖基地建设,改善养殖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到2010年底,在本市建成400家标准化畜禽场和12万亩标准化水产基地。加强节水排灌和排涝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五、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会员免费查看十、加强农产品市场管理和调控
发挥大市场、大流通的作用,保持地产农副产品基本保有量,确保主副食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确保价格基本稳定。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产销对接,继续推行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农副产品的直供、直销,标准化菜场要为其进场销售给予优先和方便。市级救灾预备资金要保证农业救灾需要。
各区县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办法,抓紧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把实惠不折不扣地给予农民,促进本市农业和粮食生产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