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低丘缓坡荒滩等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暂行办法(讨论稿)6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成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政办发〔2009〕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文成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四月二日

文成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启动《文成县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功能提升与产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结构与产业用地扩张迅速,城镇建设、工业发展、交通、水利、旅游等建设用地需求量越来越大,平地资源不足,城乡综合发展、统筹规划要求日益明显,城市发展空间亟待拓展,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的发展和基本农田的保护都需要进一步的互动与整合。与此同时,我县低丘缓坡土地资源丰富,开发利用潜力较大,以林地为主体的低丘缓坡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供地作用越来越明显。因此,合理利用低丘缓坡土地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平台。

二、《规划》编制的定位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6〕20号)等文件精神,从文成县山多田少、耕地资源紧缺、低山丘陵资源相对丰富的实际情况出发,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统筹安排和合理调整低丘缓坡土地利用结构,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低丘缓坡土地资源,逐步提高低丘缓坡土地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中的保障作用以及各类建设的供地能力,保障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时间跨度:本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其中:近期:2010~2015年;中远期:2015~2020年。

三、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林地管理条例》

2、省政府2006年3月16日下达《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3、《文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文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成县域总体规划》

4、国土、水利、交通、环保、工业、农业等部门相关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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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

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文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09年4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