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

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

(一)市国土资源局年度工作重点及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作);

(二)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落实情况;

(四)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年度注册情况;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三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实施。

(一)局办公室负责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

(二)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以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网站、新闻媒体、触摸屏、电子信息屏等为主要载体,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告、实施在线访谈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三)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时间要求

1.本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的内容,每个季度通报1次。通报应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的7日前进行;

2.公众关注的国土资源管理重要事项应适时进行通报。重大国土资源突发事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通报。

第四条实施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在线访谈。

局办公室负责人(或局新闻发言人)应当围绕通报的重点工作,依托市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每年的在线访谈活动不少于3次。

第五条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管理与监督。

局办公室应及时收集整理群众对通报情况的反馈信息。

组织人事监察科对重点工作通报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工作。

第二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条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国土资〔2009〕84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国土资〔2009〕118号)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行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09]2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决策听证等四项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办〔2009〕29号)要求,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重点工作通报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和职责,坚持工作通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加强监督与行政责任相结合。

第三条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实施全县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

各科室要明确承办国土资源重点工作通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科室队所负责人是实施重点工作通报的第一责任

人。

第四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以外,下列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应当向社会进行通报。

(一)省、市、县党委、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确定的重点工作和督查督办任务落实情况(包括重要决策、重大建设项目、重点督办工作)

(二)国土资源年度目标责任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成效;

(四)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承诺事项和落实情况;

(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六)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及其他应向社会通报的重要事项;

(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通报的其他重点工作

第五条重点工作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通报:

(一)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二)政务信息查询系统;

(三)行政机关办公区和公共场所设立的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栏;

(四)国土资源便民服务中心业务审批服务窗口;

(五)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六)召开新闻发布会;

(七)地球日、法律日、土地日等国土资源政策宣传和教育活动;

(八)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第六条局新闻发言人或承担重点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围绕通报的重点工作,依托政府网站或者广播电视开展访谈活动。

第七条县国土资源局通报的重点工作,经局长办公会同意后,由县局办公室或者负责重点工作实施的有关科室负责通报。

各科室事业单位通报的重点工作,由其按规定自行组织通报,报市局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重点工作通报应当按季度通报,于次季度第1个月的10日前进行。

公众关注以及其他应向社会通报的重点工作,应适时进行通报。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进行通报。

第九条重点工作通报应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内容;

(二)重点工作实施的范围、责任部门和负责领导;

(三)重点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四)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责任科室队所收集

整理采纳情况;

(五)责任科室队所收集群众反馈意见、建议的渠道。通报内容应实事求是、通俗易懂,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必须全面、真实,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上级督查督办的重大任务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重点工作更新机制。对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采纳吸收,并认真研究解决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要每两周对重点工作通报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同时结合社会公众普遍关注问题,不定期进行抽查。每季度向局长办公会通报督查结果,切实推进重点工作通报。

第十二条要加强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举报、投诉、监督考核机制,公布投诉电话,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一)应当通报而没有通报的;

(二)通报情况失实、信息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第十三条重点工作通报制度的实施情况,列入目标责任管理内容进行考核。

第三篇:xx年国土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汇报xx年国土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汇报

尊敬的人大各位主任、委员、

同志们:

根据**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知的要求,我代表**国土资源局就xx年国土资源重点工作做如下汇报,请审示。

xx年,**国土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全旗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挖掘潜力,大力开展土地整理项目,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用活政策,积极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努力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完成xx年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全力为我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一、土地管理工作

(一)以土地开发整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

以建设促保护,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以建设项目拉动耕地保护的投资力度,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土地开发、改造中低产田、改善土壤质量等措施,强化基本农田的建设和保护。

1、要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把土地开发整理作为保障经济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来抓。今年的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主要在独贵塔拉镇境内,涉及**、独贵塔拉两个行政村。整理规划面积23520亩,预算投资2798万元。其中,**村项目区整理面积13140亩,独贵塔拉村项目区整理面积10380亩。

目前,该项目区的土建工程各施工单位正在紧张施工,确保在今年4月20日前完工。项目区的渠道衬砌工程现正在进行工程招投标工作,计划4月10日各中标企业进驻工地,于11月30日全线竣工。

2、根据旗里的安排,力争完成独贵塔拉镇灾后重建、杭锦淖尔蓄滞洪区、沿河快速通道、**能源重化工基地、乌拉山至锡尼镇铁路建设、运煤专线等项目的土地征收安置补偿等工作,切实为我旗的经济发展做好服务

3、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一是要按照市政府与旗政府签订的耕地保护责任状,明确耕地保护目标,细化分解,落实责任二是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的考核体系,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坚持“占一补一”,做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四是坚决贯彻国务院基本农田“五不准”和“六个一律不批”,严禁各类非农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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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核办理

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按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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