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其管理使用情况一直倍受各方关注。为进一步推动解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期,我们选取全市x个县和x个有代表性的乡镇,精心设计并发放调查问卷x份。在前期深入摸排的基础上,赴x县开展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掌握了第一手详实的资料,为领题调研顺利完成打下了基础,现反馈如下调研材料。
一、县级财政保障基本情况2016年以来,各县级财政坚持全面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将支持全市脱贫攻坚和做好定点帮扶摆在财政工作的突出位置,认真研究部署,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坚持做到扶贫精神及时落实、扶贫工作主动规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政策足额配套、扶贫事项提前安排。按照脱贫、提升、振兴三步走战略,牢牢把握现行标准,根据自身财力用足用好财政工具和政策,三年来,各县本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共支出x亿元,其中:2016年x亿元、2017年x亿元、2018年x亿元。2019年,继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安排专项扶贫资金x万元,同比2018年x万元,增长x%。
二、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向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等。
三、县级扶贫资金管理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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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创新扶贫资金日常监管方式。根据省委第五巡视组在对省财政厅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的推荐意见,充分借鉴交城县扶贫资金监管经验,凝聚监督合力,由市脱贫攻坚领导组牵头组织,从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市直单位和各县(区、市)抽调人员组成联合督导组,履行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职能。授权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财政扶贫资金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审核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材料、报账材料,以及复核计算相关数据、现场勘查项目实施情况、实地入户调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财政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快信息网络建设。针对涉农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覆盖范围宽、监管难度大,且信息共享度低等问题,需尽快完善并推广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快动态监控系统与其他财政业务系统的整合。实现各级财政之间、财政与同级预算单位之间、各类财政业务系统之间的互通,为开展扶贫工作提供准确、科学的数据信息支持。
(四)加快项目库的建立完善工作。统筹推动项目库的建立,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滚动管理,年度整合项目须从项目库中提取项目,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安排资金,做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切实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和提高资金使用效果。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加快项目前期的审批流程,从严督查扶贫项目的推进工作,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效率。要求扶贫项目主管部门增强脱贫攻坚的前瞻性、计划性,以早谋划促快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强化监督,提供扶贫资金良性运行的保障性。纪检、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应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控;扶贫主管部门要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严密监督。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应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扶贫项目的实施和扶贫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依法行政,透明行政,定期公布扶贫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改革用人制度,在考察任用干部前先行对其进行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审计,一旦发现问题即取消其任用资格;乡镇要督促、指导贫困村广开民主监督渠道,让百姓对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