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培训调研报告范文

近期,xx县妇联按照xx市妇联《关于开展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调研的通知》要求,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在全县各乡镇围绕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现状、需求、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妇女受益状况以及职业技能培训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展开了调研。

一、农村女劳动力现状

2009年,全县农村共有劳动力118847人

,其中女性56612人,占劳动力总数的47.6%。调查显示,xx县农村女劳动力中,18-30岁的女劳动力有20267人,占35.8%;31—40岁的劳动力有16757人,占29.6%;41—50岁以上的劳动力有19588人,占34.6%。

二、农村女劳动力文化程度及职业技能现状

据统计,全县农村女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及以下的31245人,占女劳动力总数的55.2%,初中文化程度的22196人,占39.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171人,占5.6%。取得绿色证书或女农民技术员职称的有513人,占0.91%;取得国家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有762人,占1.34%;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的有24386人,占43%。参加妇联系统劳动技能培训的有10029人,占17.7%;参加政府其他部门劳动技能培训的有12174人,占21.5%。目前,全县有女致富带头人2009名,占女劳动力总数的3.5%,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992名,养殖业的有677名,加工、服务业等的有340名;有女经纪人822名,其中从事种植业的有262名,养殖业的有162名,加工、服务业等的有151名,劳务输出的有133名,其他的114人。以上数据说明,xx县女劳动力资源丰富,但素质总体偏低,且技能单一,观念落后,技能培训工作迫在眉睫。

三、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妇女受益状况

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技术骨干队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调查显示,在“您认为妇女通过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后有哪些受益”一项中,认为掌握了一技之长或增加了增收致富能力的妇女占99%,而认为没有受益的仅占1%。这充分说明,妇女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一方面更新了观念,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学会了各种实用技术,增加了收入,使她们致富有了方向。另一方面,一部分妇女还通过培训提高了创业本领,创办了农家乐、小型加工企业,从事运销市场营销等,带动了全县

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调查结果中可看出,对农村妇女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已成为帮助农民家庭脱贫致富和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的必然要求,而妇女的收入增加也将为其获得日益平等的家庭和社会地位起到积极的作用。调查显示,制约农村妇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四个方面:

1、农村妇女接受技能培训的能力较弱,招收培训人员困难。据问卷调查显示,认为要改变村里的面貌最缺致富实用技术的农村妇女仅占16%;而在问及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因一项中,因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只占到了33%;认为没有必要的占到了67%。大多数农村女劳力思想观念陈旧,加之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接受培训能力弱,不愿进行培训。她们认为参加培训学不到真技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与其参加培训浪费时间,不如在家多纳几双鞋底,多干点家务,使得培训工作难度加大;部分妇女则因年龄偏大,认为年龄较大在外找工作较难,而不愿参加培训。大多数妇女得不到家庭的支持,丈夫也不愿让妻子去参加培训。

2、培训经费投入不足,补助标准偏低,培训质量不高。从xx县近2年的阳光工程培训投入来看,2007—2008年培训补助标准分别为每人300元和370元,而要把农村妇女培养成技能型人才,达到用工单位及自主创业技能要求,至少应培训1个月左右,需培训费600-900元,除了370元(2008年补助标准)的补助外,学员无力承担其余的培训费用。有很多妇女虽然很想参加学习培训,但存在很多实际困难。阳光工程培训虽然免培训费,但生活费、住宿费、差旅费还是需要不少,许多妇女拿不出或不愿拿出这个钱,又担心学不会,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钱。同时,由于培训资金投入不足、补助标准偏低,造成培训时间短,培训不到位,难以保证培训质量,特别是新生劳动力培训难以真正掌握就业技能,最终导致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转移难或即使转移也不能向技能型岗位转移,无法提高经济收入,影响了妇女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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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争取政策支持,解决培训经费短缺困难。各级各部门要争取教育培训机构在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阳光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科技培训等培训项目中加大对农村女劳动力的培训。上级妇女组织要为县乡妇女培训多争取政策和经费投入,加大对农村女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力度,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

5、搞好跟踪服务,维护妇女权益。要建立跟踪服务机制,掌握受训人员就业和胜任工作情况,不断调整培训方式,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增强受训女劳动力的致富能力,同时要加强女劳动力的法律知识、安全知识、生活常识、公民道德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受训人员综合素质,使农村女劳动力“出得去、稳得住”,与社会和谐相处。

6、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培训机构准入制度,具备条件的公办、民办培训机构都可承担政府财政支持的培训项目,以“阳光工程”为依托,合理安排培训内容。要适应由体力型、数量型向技能型、质量型转变,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打造劳务经济品牌和职教培训品牌。对妇女培训的数量、质量和培训就业情况,要纳入相关单位年度责任目标管理,作为年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通过行政手段,促进妇女培训面和就业率的提高,防止“只开花不结果”的培训现象。县劳务培训领导小组要做好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农村女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经常性检查监督工作,保证培训资金及时到位,使农村妇女真正受益,共享培训的社会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