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从公开走向互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重视信息公开已不只是停留在口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正式实施,信息公开专门机构已在北京、上海、安徽、福建等省市均陆续设立,向公众传递政府信息公开的强烈信号。“徒法不足以自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公众的知情权实现以及开放政府的建设有相关制度来保障,固然能加速推进的速度,但是单纯依靠政策保护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会一蹴而就,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政务将在推进信息公开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信息技术的广泛运用,根本性地改变着人们的生存方式、思维甚至表达方式,因此,信息技术正成为提高电子政务水平的重要手段。

信息在传播中体现价值

政务信息公开是体现服务型政府理念的前提,也是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应用广泛开展的基础。目前,电子政务的推行已促使互联网成为最方便、最快捷的一种政务公开途径,涉及政府的最大量的信息也主要是通过网络在社会上进行广泛传播,互联网当仁不让地成为百姓认识政府最直接的“源头”。

中国已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不断增长的网民数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呈快速上升的发展趋势,尤其是农村网民以超过城市网民3倍的速度增长,为信息在农村偏僻地区传递提供平台和途径,这正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关键要素。

借助网络的互动性使信息具有更广阔的外部延伸的辐射空间,从而提升信息的价值。电子政务依托互联网,不可避免地具有网络性的特征,网络性最突出的特点就是需要大众参与才会产生效益。信息由城市与城市、城市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借助网络平台不仅可以有效降低信息传播成本,而且会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

信息互动是下一个发展点

历时约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期实施,充分地彰显了政府打造“阳光”政务的决心与信心,但信息公开仅是第一步,在增强信息发布的同时,网站和公民之间的交互性应该更多些,这样才能体现出政府网站不仅仅是发布信息的广播器,更是听取意见的一个好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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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的核心是政务,电子仅是为政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的,但却是必不可少的手段。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近期发布的《2008年度全球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从电子政务到整体治理》指出,电子政务对基础设施,如宽带建设和开发面向公民服务的电子政务应用的投入要求较高,欧洲国家对此进行了大量投资,因而就整体发展水平而言,欧洲电子政府发达程度明显优于世界其他地区,而投入相对较少的亚洲和大洋洲则略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毋庸置疑,互联网时代的政府政务如果缺少网络这一支点将成为“无牙老虎”,所能发挥的作用将大打折扣。目前,我国电子政务水平在世界排名65位,这和我国经济发展速度极不相符,加大对网络建设的投入力度是电子政务发展的关键。

政务信息公开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互联网对信息传播的价值,而电子政务深化应用增强互动性也必须依托网络,以网络为支撑的电子政务将充分展现出其透明、高效、经济、便捷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