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市政府汇报
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汇报
市政府: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全民参保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切实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确保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稳步推进,各项待遇及时足额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省上于2009年初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并列为当年省政府考核目标责任。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立市级统筹的意义
建立市级统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各项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不断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互助共济、抗御风险的能力是社会保险发展的方向。一是有效解决资金结存少,支付困难县的问题;二是有利于强化资金监管、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有利于实现社会保险的统一性(即政策统
一、标准统
一、基金统一)、公平性(即缴费公平、享受待遇公平)、科学性(即科学合理的经办业务流程、科学合理的结算方式和全市连通的信息系统)、有效性(即整合管
1理资源、提高管理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方便参保人员)。
二、实行市级统筹的主要原则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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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三、存在的问题
2009年10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下发了《关于印发陇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陇政办发[2009]204号),由原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陇南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陇劳社发[2009]134号)、《关于印发陇南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陇劳社发[2009]135号)、《关于印发陇南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陇劳社发[2009]136号)。经过近两年实施情况,主要存在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统筹办法未落实;二是本统筹办法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市级统筹。
3三是各县(区)对市级统筹普遍存在不接受心理,认为上解基金会损害本县利益,故态度不积极。我们认为,社会保险达到市级统筹,进而实现全省全国统筹,这是大势所趋。我们已拟定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并制定各项社会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细则,如市政府同意,我们将下发通知,全面启动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