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方案

为巩固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市政府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部署,区政府决定从年10月6日至年1月20日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专项检查。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为雇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企业和服装、水产品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行业。

检查内容主要是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金缴纳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和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区政府成立由主管劳动保障工作的夏春光副区长任组长,区劳动保障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和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建筑工地或企业,以走访、组织农民工座谈、调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地毯式检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区劳动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工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负责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区城建局负责协助市建委清欠办理所辖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问题。

公安分局负责对拖欠工资或工程款后逃逸的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包工头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协助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区总工会负责对欠薪工作进行监督,切实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对用人单位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劳资双方解决欠薪问题。

区民政局负责对确需帮扶、救助的农民工及贫困家庭进行排查,帮其解决生活困难。

隐藏内容

此处内容需要权限查看

  • 普通用户特权:8.8积分
  • 会员用户特权:免费
  • 网站代理用户特权:免费推荐
会员免费查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靠前指挥,及时掌握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各个环节。

(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职工作,特别要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工程非法转包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要深入企业,特别是建筑工地走访了解农民工等广大职工,准确掌握工资的实际发放情况。对发现有拖欠工资或工程款后企业负责人逃逸、以及因拖欠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时,要及时通报公安部门。

(三)加强宣传,报送信息。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拖欠工程款的单位,要坚决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在检查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要注意做好统计分析工作,并于年10月24日、年1月20日分两次将专项检查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统计表》等附表,包括尚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数量、农民工人数和拖欠工资额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