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人才工程方案

为了加速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队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卫党发〔2005〕25号),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目标,以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以鼓励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为动力,以造就高层次人才和培养高技能人才为重点,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在“十一五”期间,根据我市科技发展计划及社会发展需要,在以自然科学为主和对我市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社会科学领域内,按照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方案》所规定的条件,选拔培养10名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优秀科技人才入选自治区级人才队伍;选拔培养30名年龄在30-45周岁之间,其科技水平在中卫市处于领先地位的优秀青年人才入选市级专家人才队伍,并作为向自治区人才队伍推荐人选的后备队伍;选拔培养100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发展潜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作为我市人才队伍的后备人选,逐步形成我市人才队伍的合理梯次结构,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实施步骤

自2007年开始,按年度分别实施推荐和遴选。每年选拔2名优秀青年人才入选自治区“313人才工程”人才队伍;每年遴选和确定6名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作为我市人才队伍和入选自治区级人才队伍人选的后备队伍;每年遴选和确定20名人员作为市属企事业单位及两县人才队伍人选并作为市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后备队伍。以上人员的选拔以五年为一个周期,到2010年,全面完成本人才工程的目标。

四、选拔条件

1、选拔进入自治区“新世纪313人才工程”人选的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或起先导作用的,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左右,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能力强,专业工作经验丰富,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明确的课题研究项目,对本专业的发展动向和前沿有成熟的见解和预见性。

(2)具有优秀的学术研究和技术开发成果,并已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区内外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3)工作在教学、科研、医疗、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造诣深、技术精,在实践中已做出突出成绩,被全区同行专家所公认的科技新秀。

(4)在社会科学和其它专业方面具有独到见解和成果,对重点学科、专业发展贡献突出,并获得明显社会效益。

(5)能熟练掌握一门以上外语和计算机技术。

2、入选中卫市“131人才工程”市级人才队伍和自治区级后备人选的条件

基本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治学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研、教学、卫生、科研开发和推广一线,有较突出成绩,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三等以上及全国专业学会、协会三等以上奖励,或科研成果和创造发明获得专利权,已推广应用并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工作实践中,从事应用技术、工程技术科研推广工作,有多项技术改造或创造成果经实际应用后,发挥良好作用,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3)在社会科学和其它专业领域有较显著成果,在国家或省部级刊物上有多篇论文或作品发表,并在全国学术交流活动中获鼓励奖以上,并在市内外同行中有较为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4)一般应具有全国外语等级考试b级以上合格证书,并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

3、入选市级人才队伍后备人选的基本条件是。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为突出的科研和开发推广能力,做出一定成绩,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后备人选的其他入选条件由各县、市属各部门参照我市人才队伍人选的入选条件自行确定。

五、选拔程序

1、推荐。各县和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按照条件进行层层推荐。对于已列入本地区或行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的人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报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后直接向市人才办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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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领导

“131人才工程”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劳动保障局牵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承办具体工作。

各县党委、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对实施“131人才工程”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明确专人,做好有关工作。在推荐和选拔“131人才工程”人选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坚决反对论资排辈,防止个人偏见,杜绝弄虚作假,保证把那些确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专业技术人员选拔上来,切实把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