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报告

积极落实一事一议奖补政策加快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

2004年,章丘率先免除农业税。农业税免除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成为广大农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重要问题。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利于形成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渠道投入的新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为惠农强农政策增添活力。从2010年起,章丘市第一次纳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我们抓住这一难得的政策机遇,在省、市综改部门及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鲁财农改[2011]2号)文件精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克服各种困难,精心谋划,认真实施,全面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章丘市地处济南市东部,总面积1855平方公里,辖14个镇,6个街道办事处,908个行政村(居),总人口101.2万,其中农业人口83.79万人。2011年全市共申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05个,涉及14个乡镇,105个行政村,项目投资总额4333万元(含奖补资金),村级筹资3067万元,其中村民筹资酬劳2532万元,申请各级财政补助2578万元,受益人数12万人。现绝大部分项目已实施完毕。

二、主要做法

我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开展以来,经历了学习、探索和逐步实践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主要是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即“抓实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抓细宣传发动,强化工作氛围;抓住规范操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一)抓组织领导,增强工作推动力和凝聚力

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搞好奖补工作的重要保证。工作中我们深刻认识到,“领导重视是基础,部门配合是关键”。我市一事一议奖补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这些都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工作量大,既关系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多次听取情况汇报,并在年初的三级干部会、农业工作会上专门做了部署,分管市长多次召开由农业、财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提出指导推进工作的意见,使市乡村三级干部思想认识高度统一。同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财政局长任副组长,纪检监察、财政、农业、审计、林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章丘市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二是明确分工,协调配合。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

其责,同时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村级公益事业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做好资金筹集、监管和项目审批、奖补资金兑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加强农民负担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指导镇村开展好筹资筹劳工作;各乡镇政府负责引导农民积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议事工作,组织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调顺畅的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

三是制定方案,精心实施。经过2010年的探索和实践,在基本掌握一事一议原则、范围、程序等关键环节的前提下,积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了《章丘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的组织实施、目标要求及财政奖补的对象、范围、资金管理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使一事一议工作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抓细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工作氛围

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党和国家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财政奖补在我市农村尚属新生事物,许多村民不了解,甚至部分乡村干部也存在许多疑惑,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一事一议会议、村务公开栏、一事一议宣传条幅、干部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大好政策,

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广大乡村基层干部进村入户,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农民议好项目,搞好建设。2011年3月8日全市召开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动员大会,各乡镇分别召开了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培训会,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政策内容和配套措施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和培训。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使乡村干部从中受到启迪,观念有了根本性转变,让群众主动了解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群众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积极性,

(三)抓规范操作,确保财政资金绩效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准确把握政策,严格操作程序,实行规范运作。具体做到:

1、严格申报程序,做好项目审批

工作过程中,我们严格工作程序,按照“先批后建、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确定奖补项目。各村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原则,召开了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出了建设方案。报乡镇初审,乡镇初审后上报市农业和财政部门复审,复审合格后报市政府审批确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选择充分考虑村情、民情和村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从各村急需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入手,在兼顾公平、保证农民普遍受益的前

提下确定项目规划,做到严格把关,统筹安排,科学规划,注重实效。

2、严格议事程序,坚持公示制度

项目建设前,建设村庄将项目内容、工程概算、资金筹集、施工期限等向村民公示,确保筹资筹劳、村民议事、政府奖补、资金使用公开透明,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小组”的作用,对工程进展、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严格执行一事一议项目预算、决算和审计监督制度,防止和杜绝在使用过程中超范围、超标准和挪用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村级筹资筹劳的监督,规范村干部行为;凡经过一事一议形成的建设项目都要在村交通要道、群众居住集中的地方,将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财务公示、筹资花名册公示、会议记录公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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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三)加强资金监管,出台相应资金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加强项目管护,积极探索后期管护方式,确保工程建成后能够充分发挥功效。村级基础公益设施建成后,所有权移交当地村组织,按“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建立和落实后期管护制度,充分发挥工程的长期效益。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工作理念,强化工作措施,把握政策机遇,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努力把各级奖补政策落到实处,让广大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使我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一个更好、更新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