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监督检查安排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县第十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良好的财经秩序。今年重点对近三年来的民生资金、专项资金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切实抓好乡财乡用县监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就我局2011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今年重点对“三农”、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大病救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退耕还林专项资金、城乡经济开发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的对惠民补贴资金直通车发放情况进行督查。涉及被查的部门、单位有:教育局、发展改革局、民政局、农业局、水务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粮食局、招商服务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县低保办、医改办、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今年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主要以省、市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对县党校、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站、第二人民医院、农村新型医疗合作办公室等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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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今年对全县卫生系统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强化预算内部监督,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确保预算执行情况运行良好

财政监督检查实施过程中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具体由财政监督检查局负责对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行为,将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