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六五”普法最后一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及自治区《关于组织开展“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自治州“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时间

检查验收从**年4月开始至9月底结束。

二、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自治州“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

一是“六五”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是依法治县(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法治六进”牵头部门履责情况;

三是“一抓三纳入”、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

四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学习贯彻落实情况;

五是“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六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情况;

七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流动人口、宗教人士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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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检查验收是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六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各县(市、园区)、州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检查验收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验收方案,及时动员部署,抓好落实。检查验收工作在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导和协调下进行。各县(市、园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本地“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州直部门、单位由“法治六进”牵头部门负责检查验收。条块之间要加强沟通,以块为主,相互配合,避免重复检查验收。

二是查漏补缺,全面推进。要结合检查验收,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查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自治州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庭州行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各县(市、园区)、各部门“六五”普法工作取得的突出成效,宣传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以此为契机,广泛宣传我州法治建设成就,为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州进程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