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工作汇报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法治建设工作汇报

近年来,我区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立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积极出台落实便民利企举措,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服务“首善之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科学谋划、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增速提效

一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高位统筹、全局谋划,科学研究出台《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三个法治建设实施方案,专题研究部署,形成完整的目标化推进体系,认真做好每年度的镇街、区直部门法治建设考核;把依法治区工作效果体现为各级干部的法治能力,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促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法治领域的创先争优活动,目前已争取到7个现场会,8个项目试点。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编制本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15件决策事项。今年以来,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70余件,出具法律意见101条。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把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不利企业发展壮大的规范性文件梳理出来,防止”问题政策“出台或者不同部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让法治在市场竞争中发挥最大效力。

三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通过专项监督、“伴随式”监督等方式,最大限度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发生。建立14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60人的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队伍,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的渠道。扎实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不罚、轻罚”清单,将法律“尺度”和“温度”有机结合,全区“不予处罚”案件605件,涉及不处罚数额120万元,受益市场主体577个,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轻了负担,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深入开展“简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现从“一摞证明”到“一纸承诺”的蜕变。

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方式办案,在立案、调查以及作出决定前进行充分调解,努力实现行政争议“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今年以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8件,受理65件,和解、调解19件,按时办结率100%。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组织各镇街、各执法部门相关负责人和执法人员观摩网络庭审50余次、1000余人次,实现庭审观摩全覆盖,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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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架构。不断加大司法所建设力度,全区14个司法所平均办公面积达到200平方米,工作人员平均每所4人以上,每个司法所配置2—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提前三年完成省厅提出目标任务。认真做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接待来访群众3000余人,调解成功纠纷1571件,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二是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成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加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特殊人员管控。高位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探索数字赋能社区矫正新模式,利用智慧矫正、钉钉等信息化平台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实现社区矫正由“面对面”向“键对键”转变。目前,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已通过司法部初审,在册社区矫正对象676人无一脱管漏管。

三是完善基层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引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力度,遴选出141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基层法律顾问团,为村居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法治体检法律服务活动,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从制度“有形覆盖”向作用“有效发挥”转变。今年以来,基层法律顾问为基层治理提供法律意见186件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1153件次,开展法治宣传1336次,参与人民调解工作130件次,参与矛盾纠纷化解78次,举办法治讲座23次、参与人数1220人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96场次、参与群众5230人次,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