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办全年节能工作要点
年全区节能工作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一五五三”战略部署,把节能降耗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
(一)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全面总结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发扬成绩,查找不足,巩固工作成果。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统计、监测、考核三个体系,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年,根据市政府与区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6%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上年降低4.49%以上,对市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并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继续实行“双目标”考核,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和“四不一奖”规定。
(二)完善节能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领导机构“四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坚持集中统一的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分析节能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对全区节能降耗工作进行协调调度和指导。完善节能工作定期督查和调度制度,定期对各街道、开发区、管理区节能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能耗报告制度和约谈机制。
(三)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探索建立强度指标与总量指标相结合的节能指标体系,通过实施能耗总量控制,确保完成能耗强度目标。将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断完善重大耗能项目专家评审制度和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完善科学化、常态化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按照科学监测、超前把握、提前干预的原则,加强监测预警,及时跟踪监测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消费指标。加强对高耗能单位和新增用电量较大单位的用电监控,适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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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七)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节能。积极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标准。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机关办公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及节能改造、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任务。推进交通运输节能,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交通资源,优化交通运输结构,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等高效低耗车型。加快太阳能热水器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在商贸服务业和旅游业开展节能低碳行动,加强商业企业、酒店宾馆能耗计量统计和管理,鼓励应用高效空调、楼宇能源管理系统等节能技术产品。落实节能产品惠民补贴政策,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鼓励利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八)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把节能执法与帮促服务相结合,日常监察与专项监察相结合,开展市区两级联动、部门联合执法。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节能监察,对新增用能单位能耗情况进行节能监察。开展公共建筑节电,宾馆、饭店取消一次性用品、过度包装等专项检查。加大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工作,确保节能评估审查制度落实到位。对列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及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节能监察,开展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限额和高耗能淘汰设备等专项监察。登记、受理和查处全区范围内节能举报案件。
(九)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及取得的成效,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通过典型示范、专题活动、展览展示、岗位创建、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