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学习体会: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
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对政法干警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决策,是新的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举措,意义重大而深远。各级党委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为加强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一件大事来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治领域的基本指导思想,其内容丰富而广泛。根据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的实际状况,当前突出需要对广大政法干警进行依法治国的理念、执法为民的理念、公平正义的理念、服务大局的理念、党的领导的理念教育。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目标,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五个方面相辅相成,完整准确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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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免费查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解决政法工作现实问题,建设高素质政法队伍的客观需要。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政法部门高度重视政法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全部政法工作的根本和保证,相继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政法队伍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应当看到,政法队伍的思想素质和理论水平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相当突出。这些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政法干警的执法理念出现偏差直接有关。没有正确的执法理念,再好的制度和程序规范在执法实践中也会被扭曲。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从根本上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如何执法等重大思想和认识问题,有利于引导广大干警在正确的执法理念指导下,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能力,从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
法治理念作为执法活动的思想保障,只有与执法实践相结合才能具有现实意义。为了实现教育的总体要求,完成教育的主要任务,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各级政法部门必须在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执法实践,在结合实际、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把教育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思想有新认识、工作有新举措、队伍有新面貌上来,切实做到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政法队伍和政法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使政法队伍真正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的高素质队伍。
政法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事业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中央对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用正确的执法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