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xx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工作理念,结合我县实际,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各项工作内容为载体,以创建和谐民政为目标,全面实践省委书记白恩培同志提出的“一面旗、一团火、一盘棋”的主题活动要求,按计划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水平,切实履行民政职能,发挥民政作用,保障了我县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有力推动了全县民政各项事业的向前发展。现将我局20xx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救灾救济工作扎实开展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1、自然灾害发生情况

20xx年以来,我县灾害频繁,灾情突出,先后发生过干旱、霜冻、风雹、洪涝等重大自然灾害,造成民房倒损,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粮食减产,烤烟损失,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经统计,灾害共造成57.84万人次受灾,54.71万人次成灾。各类农作物受灾37415公顷,成灾30981公顷,绝收16145公顷。其中:小麦受灾2501公顷,成灾1688公顷,绝收597公顷;大麦受灾2328公顷,成灾2328公顷,绝收20xx公顷;油菜受灾1571公顷,成灾1051公顷,绝收853公顷;蚕豆受灾7398公顷,成灾4611公顷;碗豆受灾3685公顷,成灾3679公顷;洋芋受灾6400公顷,成灾6400公顷;蚕桑受灾8333公顷,成灾8333公顷;蔬菜受灾2248公顷,成灾2248公顷;其它作物受灾2677公顷,成灾2677公顷。因灾倒损居民住房倒损房屋275户859人513间,转移安置817人;因灾死亡1人。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8180万元,其中农业直接经济损失37808万元。

2、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情况

20xx年1-11月共筹集各类救灾款物240万元,其中省、市下拨救灾款70万元,自筹170万元。截止11月30日,已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38.756万元。其中:

――春节慰问。为确保全县受灾困难群众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民政局共筹集春节慰问资金37.52万元,其中:

25.68万元用于采购被子3000床,救济1722户灾民、特困户;7.1万元用于购买红白糖20吨,走访慰问五保对象、军烈属2978人;另由县五机关领导带队慰问11个乡镇、华侨农场等212户特困户,发放慰问金4.74万元,被子469床,大米袋7.35吨,慰问1634人次

――冬令、春荒救助。为认真安排解决好困难群众冬令、春荒期间的生产生活,民政局共筹集67.1万元分两次购买救灾粮20万公斤,救济灾民、特困户5676户17844人。

――居民住房倒损恢复重建。今年以来,我县灾情突出,造成居民住房倒塌、损坏严重,部分还成了危房。民政局严格按照全倒户每户补助3000元,部分倒塌和严重危房户每户补助20xx元,一般损坏户每户补助500至1000元的标准给予发放恢复重建资金。截止11月30日,倒损房屋275户859人513间,共发放倒房重建资金64.47万元,已竣工243户756人454间,占应恢复重建房屋的88.50%。

――灾害临时救助。截至11月,我县共发放临时救助金54.906万元,其中:发放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资金7.43万元,救助68户199人;发放灾害临时救助款47.476万元。

――居民住房火灾救济。今年以来,我县境内共发生火灾33起77户,受灾291人,烧毁房屋128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为保证灾民生产、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根据灾民损失情况,共发放救济金8.43万元,粮食14550公斤,衣服1747件、被子228床。

――困难家庭火化补助。今年1至11月,我县共火化城市、农村低保家庭成员死亡遗体51具,发放救助金6.33万元,有力推动了全县殡葬改革事业的向前发展。

此外,今年的5月12日,由民政局牵头,地震局、气象局、教育局、科技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局、农业局、红十字会、广电局、记者站等11个单位积极配合,在我县同乐广场隆重举行全国第一个“防灾减灾”宣传日活动。此次活动共有各单位部门84人参加组织宣传,发放各种宣传单21880份,宣传册720份,展出防灾减灾知识图片展板36块,解答防灾减灾知识提问44个,全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城乡低保管理规范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1、城市低保

今年以来,按照曲靖市民政局《关于在城镇低保家庭中施行分类施民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第2页

保的紧急通知》(曲民字〔20xx〕2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城镇低保家庭中实施分类施保的通知》(陆政办发〔20xx〕152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分类施保相关政策,并自20xx年1月起由20xx年的人均享受最高标准165元增至195元。截止20xx年11月底,共清理涉及分类施保对象598户1328人,其中:有164户361人属于a、b类将给予继续保障,434户967人属于c类被终止保障待遇。

目前,我县共保障城市居民4926户11200人,月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03.1415万元,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237.6982万元。此外,正在积极组织县丝厂还未申报的改制人员进行第二次申报,预计还有700余户1500余人将会被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农村低保

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20xx年5月出台的《××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陆政发〔20xx〕34号)精神及要求,积极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及时调整提高农村低保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20xx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8000人,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1317.6万元,月人均发放生活补助47.5元。

目前,正抓紧落实全县新增600个农村低保对象的申报审核工作,农村低保对象自20xx年1月起人均按月提高10元的生活补助标准,月平均标准将达到60元。

3、城乡大病医疗救助

按照《××县关于做好全县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陆政发〔20xx〕33号)和《曲靖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曲民保〔20xx〕1号)文件的要求,在做好癌症、尿毒症、重症肝炎、糖尿病等四中大病救助工作的同时,适当扩大非救助病种范围。对自付医疗费用过高,影响到其家庭正常生活的患病对象,仍给予必要的救助。

截止目前,我县共救助城乡大病家庭371户,发放救助金840900元,其中:救助农村大病196户,发放救助金525000元;城市大病救助84户,发放救助金226700元;农村大病家庭临时救助54户,发放救助金69300元;城市大病家庭临时救助21户,发放救助金25600元;农村门诊救助17户,发放救助金12400元;城镇门诊救助8户,发放救助金4400元。为五保供养对象2557(集中供养125人每人每年360元,散居2432人每人每年120元)发放门诊救助336840元;为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20557人缴纳20xx年农村学校合作医疗保险411140元(每人每年20元)。

4、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

自20xx年1月起将应保未保纳入农村低保的三无人员421人并入五保供养后,全县目前共有五保供养对象2557人。其中: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125人全部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95元,共发放供养经费352500元;分散供养2432人标准为20xx年的每人每月60元调整提高为现在的每人每月80元,共发放供养经费2334720元。

同时,为尽快实现五保集中供养目标,我县在去年中枢镇、三岔河镇、马街镇、龙海乡新建敬老院的基础上,今年对板桥镇、芳华镇和召夸镇的敬老院建设项目正在积极申报,有望建成后可大大提高我县的五保集中供养率。

(三)强化优抚安置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关系

1、双拥工作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开展好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作为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有效载体,明确提出了要以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为目标,深入扎实地做好双拥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把宣传教育贯穿双拥工作始终。以县委宣传部和县民政局牵头成立了双拥宣传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指导和协调双拥宣传工作;在县乡主要交通要道树立了2块永久性双拥宣传牌;县广播电台开辟了双拥宣传专栏;在车站、公园等公共场所和服务窗口设立了“军人优先”、“军人免费”、“军车免费”等明显标志;组织制作了双拥工作专题宣传片,编辑出版了双拥工作画册、双拥文件资料汇编。二是坚持国防教育常抓不懈。县委、政府成立了国防教育领导小组和国防教育办公室,领导干部带头抓好国防教育。半年来,各级党政领导讲授国防教育课1场(次),到部队过“军事日”10人次,帮助部队解决实际困难5件(次)。三是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优待面达到100,率先制定出台为企业下岗失业残疾军人解困的相关政策规定,从残疾抚恤金、生活困难补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最低生活保障五个方面对残疾军人的生活进行保障,极大地维护了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严把政策关,全面落实好“两参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了军休干部党支部并按时开展支部活动,使19名军休干部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今年11月还组织全体军休干部职工参加了《曲靖市第三届军休运动会》,其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得到全面落实。四是军民共建活动扎实开展。为切实抓好军民共建活动,促进军地协调发展,地方和军队都从大局出发,积极开展了一系列军地共建活动,坚持人民军队为人民宗旨,奋力抢险救灾,大力支援驻地各项建设。驻陆部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支援地方经济建设,促进驻地经济发展,奋力抢险救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扶贫帮困,捐资助学,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服务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驻地三个文明建设。一年来,驻陆部队共抢险救灾10余次,参加人数200余人(次),出动车辆近40台(次),抢救财产价值160多万元,并向灾区和困难群众捐赠衣被3134件(套),为积极创建双拥模范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优抚工作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抓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兑现工作。按年2217元标准及时足额兑现了398户义务兵的优待金88.2366万元,并完成了各类奖励兑现工作。

同时,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和出国参战民兵民工214人、“两参人员”2086人的生活补助金。积极组织开展“爱心献功臣”捐赠活动,切实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治病难123户,

40.3万元;生活难98户,

28.7万元,住房难110户,48万元。上报评残3人,调残1人,伤残抚恤登记2人。

3、安置工作

20xx年我县接收退役士兵239人,其中。回农村安置186人,符合城镇安置条件的53人。在符合安置的53人中转业士官11人,立二等功1人(指令性安置到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残疾军人1人,城镇复员士官11人,义务兵29人。

(四)规范社会事务管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1、区划地名工作

根据国家地名数据库建设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地名管理、更新工作。按时完成了我县与马龙、师宗县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同时,积极配合林业、土地部门全力做好林权制度改革和第二次土地祥查工作,并与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边界地区资源权属纠纷问题,进一步巩固了平安边界创建成果,有效维护了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2、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为规范民间组织行为,引导民间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今年1-4月对全县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认真地进行了年度检查。除3家社团未参加年检外,78家参加年检的社团合格的有73家、不合格的有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4家,全部年检合格。

此外,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关有效证件和材料,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全年共新注册登记了社会团体5家(其中:社团3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家)。全县现有民办非企业14家,社会团体87家(其中:社团体48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39家)。

3、殡葬改革工作

近几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得以顺利推进,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得到了全面贯彻,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在全县人民群众中初步形成了深化殡葬改革、破除丧葬陋习的良好氛围,各项管理工作正向着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迈进,为加快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进程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年初,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华侨农场签订《二0xx年遗体火化工作目标责任书》,县委、县政府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治城区游丧、闹丧不良风气。为努力促进全县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提供了强大地保障力。

今年“清明节”期间,民政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在县城同乐广场开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共向社会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xx0余份。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殡仪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始终坚持“一个标准、二个第一、三个声音、四个做到、五个好、六个不准”的服务标准,使服务质量及水平大幅度提高,至今年11月共火化遗体150多具,火化率比上年同期提高15%。

4、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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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继续做好“两参”人员的身份认定及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爱心献功臣”捐助活动,切实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认真巩固第八届省级双拥模范县成果

(九)加快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步伐,为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积极搭建平台,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十)加强领导,完善措施,以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审批许可(服务)项目为载体,抓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落实,推动民政各项事业稳步发展